立良法,為改革預留空間

2015-03-26 16:36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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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今年國務院立法工作重點,讓改革發展沿著法治軌道前行。會議通過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確定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文化發展、保護生態環境、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重點立法項目,其中政府投資條例、環境保護稅法等急需的立法將儘快提請審議,城鎮住房保障條例、農田水利條例、居住證管理辦法等立法將抓緊完成。(中國政府網3月25日)

  立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第一道門檻。圓法治中國夢,立法要先行。當前,我國各項改革加速推進,部分法律法規卻相對滯後,在新的現實問題前面愈發顯得力不從心。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改革者如履薄冰,反對者理直氣壯,勢必影響改革深入發展。此番背景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立法工作重點,讓改革發展沿著法制軌道前行,是順勢而為、大勢所趨。

  法無授權不可為,任何部門、組織的任何權力來源於法,並且由法加以限制。此次常務會議要求“堅持權由法授、權責法定,嚴防“紅頭文件”越權代法”,實際上就是對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的“有權不可任性”的延伸和落實。當前,我國在國家治理規則上呈現“雙軌制”,除了憲法、法律這條規則外,還有一套規則,就是重要報告、紅頭文件、重要講話、重要批示等。現實生活中,兩套規則之間經常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法律能否取勝成為衡量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標準。從這個角度而言,嚴防“紅頭文件”越權代法,逐步減少行政規範性文件,嚴格控制在立法中新設行政許可,嚴防部門利益法制化,正是對過去“紅頭文件”亂象的當頭棒喝,是真正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切實舉措。

  立良法,離不開與時俱進。經濟新常態的背景下,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改革都在加速推進,立法與改革能否形成良性互動至關重要。堅持立法與促改革、調結構、轉方式協調配套,就是要將那些已經過時的、不再合適宜的老舊制度進行清理,用法治鞏固發展成果。與此同時,更要用前瞻性的眼光,用改革推動立法,讓立法為改革預留空間。唯有如此,法治與改革才能真正成為共同推進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兩個輪子。

  良法善治,還離不開科學民主。權取之於法,用之於民。法好與不好,某種程度上,公眾的感知最可靠。公眾法治意識的提升本身就是促進法治改革的重要基礎,但在此基礎上,他們的權利意識也大大提升,這就要求政府立法必須在立法的同時,完善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從而夯實法律實施的民意基礎。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法治的龍頭環節,龍頭昂起來,龍才可以騰飛。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必將以立法為開端,為改革注入新動力。(筱雅)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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