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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的意見

2015-03-30 13:50 來源: 農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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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産品加工業、休閒農業、鄉鎮企業管理部門: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精神,進一步營造良好的農民創新創業環境,激發農民創新活力和創業潛力,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現就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

  農民是新常態、新階段背景下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人數最多、潛力最大、需求最旺的重要群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民創新創業蓬勃興旺,不斷為發展現代農業、壯大二三産業、建設新農村和推進城鄉一體化作出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卓有建樹的企業家和懂經營、善管理、素質高、沉得下、留得住的農民創新創業骨幹隊伍。與此同時,各地主管部門認真履責、主動作為,推動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廣泛開展。但就整體而言,農民創新創業服務能力尚待提高,服務體系尚不健全,制約了農民創新創業開展。

  各地實踐表明,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有利於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吸引各種資源要素和人氣向農村聚集,培植農産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村二三産業新增長點;有利於構建現代農業産業體系、生産體系和經營體系,推動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促進農民就業增收;有利於築牢新農村和小城鎮産業支撐,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推動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因此,必須把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作為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下大力氣、形成合力、抓緊抓好。

  二、正確把握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總體要求

  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創新創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堅持政府推動、政策扶持、農民主體、社會支持相結合,在農村和城鄉一體化區域範圍內,利用平臺建設、政策扶持、創業輔導、公共服務、宣傳推介等主要手段,以農村能人、返鄉農民工、退役軍人和大學生村官創辦農産品加工業、休閒農業、民俗民族工藝産業和農村服務業為重點,以營造良好農民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為目標,以激發農民創新創業活力為主線,探索走出示範先行、積累經驗、輻射帶動、整體推進的新路子,建立完善農民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孵化培育一大批農村小型微型企業,促進農民創新創業群體高度活躍,推動農民創新創業文化氛圍更加濃厚。

  要堅持市場導向,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鼓勵社會資本支持農民創業。堅持政策扶持,降低創新創業門檻,著力培育創新人才和創業帶頭人。堅持因地制宜,發揮“三農”資源特色優勢,不斷拓寬創新創業領域。堅持就地就近,將農民創業與新農村建設、小城鎮産業支撐、現代農業發展和區域經濟特色結合起來,優化資源配置。堅持典型帶動,激勵成功與寬容失敗相結合,形成點創新、線延伸、面推廣的格局。堅持改革創新,推動“産學研推用”協同創新,提供農民創新創業體制和機制保障。堅持綠色低碳,鼓勵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産業和産品,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化發展。堅持艱苦創業,大力倡導弘揚鄉鎮企業想盡千方百計、説盡千言萬語、受盡千辛萬苦、走盡千山萬水的“四千精神”,培育企業家精神,提高創新創業效率。

  三、認真推動落實促進農民創新創業的扶持政策

  對農民引進新業態、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進行創新和農民利用自身積累、發現機會、整合資源、適應市場需求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要為其積極爭取平等待遇,享受現有扶持創新創業、小型微型企業、“三農”金融支持和強農惠農富農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實施的農産品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關鍵技術推廣、休閒農業示範創建等要向農民創新創業傾斜。整合統計直報點和農民創業聯絡點,建立一批“農民創新創業環境和成本監測點”,發佈“農民創新創業環境和成本監測分析報告”。對於那些促進農民創新創業政策環境好、服務優、意識強、氛圍濃、農民創新創業活躍指數高、效果顯著的縣建成農民創新創業示範縣。通過經驗總結、模式研究、案例分析等手段,樹立一批可借鑒、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引領更多的地方政府為農民創新創業創設政策、降低門檻、改善環境、提供服務。

  四、努力搭建農民創新創業示範基地

  支持和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機構利用現有鄉鎮工業園區、閒置土地、廠房、校舍和批發市場、樓宇、商業街、科研培訓設施,為農民創新創業提供孵化服務,按照標準建成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週到的農民眾創空間和農民創新創業示範基地。鼓勵知名鄉鎮企業、小康村、農産品加工企業、休閒農業企業等為農民創新創業提供實習、實訓和見習服務,按照標準建成農民創新創業見習基地。

  五、進一步強化農民創新創業培訓輔導

  聯合大專院校探索實行“理論學習+實踐教學”的分段培養模式,爭取為農民創新創業制定專門培養計劃。依託現有鄉鎮企業、農産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培訓機構,開展農民創新創業指導師、農民創新創業輔導員培訓,建設一支專家導師(須為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專家)、企業家導師(須為企業生産經營管理人員)為主體的農民創新創業指導人員隊伍。廣泛組織農民創新創業、技術能手、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升創新創業農民的綜合素質、創業能力和技能水平,鼓勵農民發展新業態、新技術、新産品,創新商業模式,大力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引導各類農民創新創業主體與電商企業對接,培育農民電商帶頭人,對於那些創業成功、示範帶動作用明顯的農民創新創業者,按照標准將其培育成農民創新創業之星。

  六、積極提供農民創新創業各類專業服務

  依託現有的鄉鎮企業(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創業服務中心等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健全服務功能,整合社會資源,為農民創新創業提供包括政務、事務等專業和綜合類的服務。要充分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和社會仲介組織的作用,開展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技術諮詢、市場拓展等行業綜合服務以及信息、資金、法律、知識産權、財務、諮詢、技術轉移等專業化服務。要加強法律援助,協助農民創新創業中遇到的解紛。同時充分發揮重點鄉鎮企業、農産品加工龍頭企業、休閒農業示範企業、小康村、大型農貿市場和鄉鎮工業園區的作用,組織創新創業農民與其對接,形成企業帶動、名村帶動、市場帶動和園區帶動農民創新創業的格局,真正做到“扶上馬,送一程”。

  七、不斷探索農民創新創業融資模式

  探索由各級農産品加工業、休閒農業、鄉鎮企業協會和仲介組織牽頭,吸引相關的投資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其他社會資金建立農民創新創業發展基金。培育一批天使投資人,引入風險投資機制,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為創新創業農民提供投融資、擔保、質押等多種方式的綜合金融服務。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為農民創新創業提供低息、貼息貸款以及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務,不斷降低農民創新創業的融資成本。

  八、切實提高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指導水平

  各地要高度重視推進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加強對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農業部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中心(農業部鄉鎮企業發展中心)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以推進;各級農産品加工業、休閒農業、鄉鎮企業主管部門要分別制定工作方案加以實施,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研究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政策措施。同時,充分發揮中國鄉鎮企業協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幫助解決農民創新創業中的問題和困難,組織宣傳推廣農民創新創業的奮鬥歷程和成功經驗,推介一批示範典型,不斷激發農民的創新創業潛力,讓農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蔚然成風。

  農業部辦公廳

  2015年3月30日

    解讀評論:

    農墾改革發展意見實現了理論、改革、政策三大突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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