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要“姓農為農務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03 07:2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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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正式出臺,這是新時期指導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一份綱領性文件,從根本上回答了供銷合作社為什麼改、改成什麼樣、怎麼改等問題。供銷合作社改革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加快“三農”發展的一項重要制度設計,對推動農業現代化、農民增收致富、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

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供銷社改革正當其時、勢在必行。供銷社是個老系統、大系統,其紮根農村、網點廣布,在計劃經濟時期為保障市場供給、服務城鄉群眾發揮了支柱作用,譜寫了歷史輝煌。縱觀60年發展歷程,曾因不適應市場經濟陷入困境,但又通過改革探索走出低谷、重現生機。經過多年改革,供銷合作社的服務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去年,全系統銷售額達到3.76萬億元,主要經濟指標連續多年保持兩位數增長。

近年來,雖然有比較健全的組織體系和覆蓋城鄉的經營網絡,但由於體制不順、機制不活,供銷社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同時,電子商務對傳統商業模式的衝擊日益凸顯。新老矛盾疊加使得供銷社的發展遇到了很大挑戰,固守傳統經營理念和發展方式已經難以為繼。當前,必須更新觀念,通過深化改革,破除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決定》明確了供銷合作社的新定位,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黨和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人多地少、分散經營是我國的基本農情,而發展現代農業最需要農業社會化服務,在這方面,供銷社優勢很大。同時,加強黨對農業農村經濟的指導和調控,也迫切需要一支抓得住、用得上的骨幹力量,在這方面供銷社堪當大任,既能以市場化方式開展經營服務,又能較好地體現黨和政府的政策導向。基於此,中央提出到2020年,要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行更高效的合作經濟組織體系。

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既要讓其順應市場經濟規律,也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要面向農業現代化和農民生産生活,推動其由流通服務向全程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重點圍繞農業生産服務、農産品流通服務、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農村合作金融服務,加快構建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為農服務體系。

必須看到,為農服務是供銷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是其價值所在、優勢所在,既是黨和政府所看重的,也是農民群眾期待的。總之,不管怎麼改,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的方向不能動搖,要做到姓農、為農、務農,讓更多農民見到實惠、得到好處。

責任編輯: 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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