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4月12日電(記者 榮啟涵 屠國璽)甘肅武威榮華工貿有限公司向騰格裏沙漠違法排污事件被曝光後,引發輿論關注。調查發現,去年5月至今的9個多月裏,當事方通過私設暗管累計排放污水83715噸,污染面積266畝。目前,責任追究與損害評估調查正在進行。 這是2014年9月內蒙古阿拉善盟騰格裏工業園區污染事件被曝光之後,又一起“沙漠污染”事件。沙漠生態已然脆弱不堪,不能讓執法監管再淪為荒原。雖然榮華公司違法排污事件尚未做出最後認定,但社會期待,新環保法能夠亮出“牙齒”,“穩、準、狠”地咬下去,絕不姑息。 近年來沙漠污染問題屢見不鮮。由於發達地區環保監管日趨嚴格,一些企業瞄準地廣人稀、監管疏鬆的沙漠腹地,通過“轉移污染”換取利益。在這一事件令人震驚之餘,人們還要追問,在全國環境違法懲處力度不斷加大的背景下,榮華公司為何敢如此放肆頂風違法?又如何能長達數月違法排污而逍遙法外? 環境違法積弊日久。究其根源,政府監管難逃其咎: 環保執法,不能“軟”。榮華公司近十年頻頻出現違法排污,但地方環保部門處罰太“軟”,讓“環境違法成本低”成為公認的常態。 環保執法,不能“拖”。榮華公司肆意排污期間,甘肅正在開展臨沙、戈壁地區環境保護大檢查行動,省環保部門早已拿到榮華公司排污的舉報材料,層層批轉而不開展深入調查,每拖一天,污染就增加一些。 環保執法,不能“避”。地方環保部門接到舉報材料後並未落實檢查執法,甚至隱瞞違法事實。榮華公司作為“明星”企業,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中佔據重要地位,而政府部門的庇護行為無疑助長了企業違法的僥倖心理。 “下手軟、不願管”的態度,正是縱容環境惡化的源頭。有“牙”不用,勢必削弱法律效力。面對環保形勢的嚴峻,地方政府部門須用好手中的法律武器,把提升法律執行力、威懾力放在首位。別外,新環保法在賦予環境監管部門更多執法權的同時,也加強了對監管人員的責任追究。如果繼續抱“不敢管、不願管”的態度,那些地方環保部門的責任人要自食苦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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