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解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21 21: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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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築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的安全網
兩部門相關負責人解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黃小希)民政部21日舉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主題新聞發佈會。民政部副部長宮蒲光、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王治坤、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宋其超圍繞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進行了解讀。  

意見呈現五大亮點

宮蒲光介紹説,醫療救助制度于2003年開始推行,2008年在全國實現全面建制,近年來得到長足發展。為破解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保障難題,2012年民政部會同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部門部署在14個省,273個市縣開展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各地積極探索,積累了一些好經驗。意見的出臺,是對實踐中探索的成功經驗的深化固化,是醫療救助制度的重要頂層設計,填補了我國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的一個缺項。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王治坤指出,此次出臺的意見呈現五大亮點——

一是要求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于2015年底前合併實施,實現城鄉困難群眾在醫療救助方面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待遇公平;

二是救助對象進一步擴大範圍,除了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作為重點救助對象,還要逐步將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難群眾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納入救助範圍,並積極探索對發生高額醫療費用、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實施救助;

三是加大力度,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推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四是隨著大病醫療救助的全面推進,在用藥範圍、定點醫療機構、診療服務項目等方面和過去相比會有進一步拓展;

五是提高救助水平,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各類保險發揮作用,以及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進行兜底,按照規定的相應報銷比例推算,如果政策落實到位,今年底生活困難大病救助家庭在政策範圍內的報銷比例可達96%。

如何發揮救急難作用

對於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如何發揮救急難作用,宮蒲光表示,臨時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是救急難的兩個重要制度安排。此次意見提出,做到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等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享、公開透明,實現“一站式”信息交換和即時結算。“一站式”即時結算機制實際從2012年試點時就得到積極推進,現在全國90%左右的市縣都已建立這個機制,為患病困難群眾提供了及時便捷的醫療保障。

他同時指出,意見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減免救助對象住院押金,及時給予救治。“困難群眾往往因交不起押金,耽誤及時救治。在這種情況下,由醫療救助經辦機構,即基層民政部門向定點醫療機構提前預付一部分資金,再通過即時結算機制,讓病患經結算後只需支付應付的一部分費用,從而方便及時救治。”

宮蒲光説,醫療救助不能解決的個案問題,可通過社會救助協調工作機制進行研究解決。“總的來説,意見的出臺有利於幫助患病困難群眾救急解難,更好保障他們的基本生存權、健康權。”

健全多渠道籌資機制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宋其超介紹説,2009年至2014年,各級財政累計安排醫療救助資金超一千億元,對完善城鄉醫療救助、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要看到,城鄉醫療救助籌資機制尚不完善,沒有建立起穩定、規範、多渠道籌資機制,主要表現在籌資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社會捐贈沒有發揮應有作用。在政府投入中,中央財政投入佔了大頭。2009年至2014年,全國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總收入中,中央財政投入約佔63%,地方財政投入約佔32%,社會捐贈佔比不到5%。

宋其超表示,今年中央財政對醫療救助的預算安排為141億元。從總體看,城鄉醫療救助的資金規模與開展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需求還有很大差距,因此意見提出健全籌資機制,科學測算資金需求,加大財政投入,鼓勵和引導社會捐贈,健全多渠道籌資機制。

宮蒲光認為,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救助制度一樣,是政府的重要責任,也要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方面救助資源有機銜接的良好局面,積極構築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的安全網。

宋其超指出,除了健全籌資機制,還要減輕困難群眾看病費用負擔,下大力氣控制醫療費用快速增長。“醫療救助處在醫療保障體系下游,上遊一定要控制好費用,防止醫療費用大幅、過快增長,中游則要做好各項醫保工作,提高醫保水平,這樣處於下游的醫療救助的負擔才能減輕,群眾才能得到更大實惠。”

責任編輯: 劉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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