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措施,更好發揮積極財政政策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作用。 今年以來,國務院常務會議已多次將盤活財政存量,提升財政利用效率確定為重要議題。今年2月,財政部還連發兩個文件,指導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門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目前各地已開展相關工作。 中央層面對於這一議題的“加急”重視,一則説明,在當前財政狀況下,盤活存量,提升使用效率很有必要;二則可能也暗示出,目前財政存量的盤活效果,積極財政政策對穩增長調結構的惠民生作用,都還有待提升。 從這次會議佈置的措施來看,中央層面對盤活財政存量的推進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如對地區和部門結余資金及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收回統籌用於重點建設。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要加快預算執行,也可按規定用於其他急需領域。從2016年起,對上年末財政存量資金較大的地區和部門,適當壓縮下年財政預算規模;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項目預算執行慢的,同級財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用於其他方面。 也就是説,今後對那些長期趴在財政賬戶上不動的結轉資金,將一律收回。這一方面可以倒逼相關專項建設的落實進度,一方面,則可大大促進將財政的錢花在刀刃上。這在當前整體經濟下行,財政增收速度放緩的背景下,其改革增量意義不言而喻。 此外,此次常務會議也對統籌協調預算編制和執行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改善之措:各級財政要嚴格控制代編預算,確需代編的事項要在當年6月30日前下達。其中最具突破性意義的是,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在水利、社保等領域開展滾動財政規劃試點。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對於提升預算的科學性,削弱地方層面“突擊花錢”的動力,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財政增收放緩,但民生支出的保障不能鬆懈。因此,對於盤活的財政存量,在落實層面還需進一步提升監督和過程管理力度,防止財政在盤活過程中再次出現被挪用的現象。確保每一筆被盤活的財政資金都能專款專用,對於閒置的資金要首先充實到民生保障之中,如社會領域。 因此,為保障國務院下達的措施,在現實中能夠確保執行效率,還應當建立曝光和追責機制。對於財政資金長期“趴活”、使用效率低下的政府與部門,應該進行相應的問責,並向社會公開。以倒逼各方提升積極性,將積極財政政策的作用用夠、用足。(川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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