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營造生態環境 市場引導創業創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23 16:31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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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一項長期政策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發展新引擎。我國正處於經濟結構調整和産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時期,其核心是發展動力和發展模式的轉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既是當前穩增長調結構的需要,也是保持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長期政策。

    一是有利於産業結構調整,培育新的增長點。實行創業創新與化解過剩産能和培育新的增長點相結合,重點鼓勵創新型創業,包括産品創新、工藝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形成新業態和新産業,提升産業價值鏈。二是有利於發展民營經濟,促進市場競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將充分發揮民間資本的作用,催生大批中小企業,增強市場活力和發展動力。三是有利於增加就業,提高居民收入。創業不僅帶動就業,增加居民自主擇業機會,而且增加居民的財産性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範圍。四是有利於適應新的消費模式,促進供給模式與需求模式相結合。目前,我國的需求結構升級,消費需求個性化、差別化、多樣化和高端化發展,相應地,製造業和服務業也要適應消費需求的變化,根據市場需求進行創業創新,朝著小、特、專、精的方向發展。

    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關鍵是營造有利於創業創新的制度和市場環境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戰略部署,最近國務院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意見》在總結國內外成功做法和經驗、整合現有相關政策的基礎上,提出了近百條政策措施。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要堅持政府營造環境與市場導向相結合。政府重點在營造創業創新環境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創業創新的生態環境,培育人才、資金、技術和信息等創新要素,有效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使大眾創業和創新更加順暢,真正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和轉型發展新引擎。市場主體則根據市場需要,自主創業創新,在競爭中優勝劣汰,對其投資收益和風險負責。

    1.建立公平競爭、規範法治的市場環境。放開市場準入,限制壟斷,建立規範的市場秩序,形成各種所有制,不同類型的企業公平獲得生産要素的公平競爭環境。堅持依法治理,建立市場誠信體系,加強産權保護,統一執法標準,促進市場主體依法經營。減少政府對市場的行政干預,完善環境、安全、質量、網絡等標準體系,促進産業技術進步和創新。一方面,通過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減少行政干預和制度性風險。另一方面,按照市場規則建立優勝劣汰的機制。

    2.健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調動民間資本的積極性。根據創業創新各環節的特點和需求,鼓勵風險投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擴大直接融資渠道等,按照創新鏈配置資金鏈。為風險投資提供更多的退出渠道,擴大中小企業板的規模、規範掛牌代辦系統、建立適應小企業的區域股權和證券交易市場等。建立健全創業投資收益的稅收制度,通過利益機制引導和鼓勵機構和個人進行長期的創業創新投資。

    3.轉變政府支持方式,提高公共財政的利用效率。簡政放權,以商事制度改革促進創業便利化。減少對單個企業的點對點直接資助,切實落實小微企業減免稅、研究開發支出加計扣除所得稅、設備投資消費型增值稅、政府採購創新産品等普惠性政策,擴大政策受益面。發展創業創新服務,政府重點加強研究開發、檢驗檢測等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採取引導資金、稅收減免、政府採購服務等多種方式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創業創新服務和孵化服務,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能力和效率。

    4.打破條塊分割,加強政策協調配套。實行創新政策、財政金融、貿易、産業和中小企業政策等相結合,形成政策合力。增強政策穩定性和透明度,建立公開透明、長期穩定的激勵機制,形成可預期的投資回報,鼓勵投資者進行長期投入,而不是短期投機。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切實落實股權激勵等人才激勵政策,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營造包容開放、容忍失敗的創業創新文化,使一批富有創新精神,勇於承擔風險的人才脫穎而出。打破區域和部門分割,消除創業創新要素的流動障礙,促進要素優化配置。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發揮各類園區的作用,提高創業的集聚效應。

    5.創業創新必然有風險,市場主體要防止盲目性。創業的動力是在市場競爭中獲利,創業者和投資者要樹立風險意識和效益意識,尊重市場規律,根據市場需求及其變化趨勢進行創業創新,自擔收益和風險。(呂薇)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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