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人才脫穎而出的“任督”二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23 16:48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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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創業人才出現新特徵

    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以來,在一些地區、一些領域出現了創新創業熱潮。如中關村創業大街聚集風險投資家3000人,形成了大學生等90後年輕創業者、大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業者、科技人員創業者、留學歸國創業者為代表的創業“新四軍”。上海臨港海洋經濟開發區出現了“彩虹魚”公司,通過科學家團隊和市場團隊的完美結合,靠市場機制在不到一年半時間中先後成功募資近4億元,組建起11000米載人深潛民間“國家隊”,其中吸收“蛟龍號”原工作人員6人,聘請美國深潛領域工程院院士Don Walsh等12名國際頂級科學家為顧問,直接參與項目研發工作。網上創業蔚然成風,據阿裏研究院有關研究,互聯網上直接創業及帶動間接就業規模達1400萬人。

    二、人才制度和工作理念依然存在問題

    但應該看到我國的傳統文化、工作理念、各種人才相關工作制度中還存在很多不利於創新型人才成長的因素,其中,一些文化傳統問題、制度性問題的改善則面臨很多阻礙。

    高層次人才和優秀科技人才創業創新熱情不夠。中國創業者的受教育程度與集中行業也與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比如創業者中擁有本科學歷的比重佔9.2%,而美國為51.7%,不到2%的青年創業者是基於中高技術的創業,眾多創業者都集中于低技術行業,從事餐飲、保健、零售業等顧客服務類工作,這與美國多數機會型創業者從事商業服務類情況有明顯差距。

    高校創業教育模式滯後於現實需求。部分高校片面認為創業活動和創業教育只是團委、學工部門的職責,一些創業大賽、創業真人秀等活動存在“假、大、空”的問題,而未能從根本上改變創業人才培養體系。

    人才流動、評價機制不暢,激勵政策不到位。科技人才“雙向”流動機制不暢,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社會保障制度並軌尚未落地,科研人才雙向流動仍存在一定的障礙。人才的評價政策不完善。在對科技人員的評價中,以論文、項目、經費、專利數量論英雄,並作為獲取科技項目和職稱晉陞的依據,引導科技人員追求成果數量而不顧及質量,資源較少投入到真正創新性的研究當中。人才創新的激勵政策不落地。在待遇方面較少承認科研人員的創造性,科研人員的薪酬待遇低。創新失敗了缺少退路,如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許多激勵政策不到位,如職務發明人的激勵政策不到位,對企業家的激勵和約束制度不健全等。

    大眾創業公共服務不完善。我國現有的銀行和金融市場遠遠不能滿足量大面廣的創業企業的融資需求。政策支持著力點傾向於鼓勵增加科技投入、刺激技術供給度創新技術和産品的市場培育明顯不足。資助、補貼性政策較多,普惠性政策仍較少。缺乏以創業需求為導向的創業公共服務平臺,一些支持創業創新的政策宣傳不及時、不到位,創業者往往不了解。在創業孵化上,據了解,目前全國有1600家科技企業孵化器,但其發展模式主要是“出租型”,缺乏對創業企業的增值服務。儘管在一些創業創新氛圍較為活躍的地區已涌現出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器,但普遍盈利模式不清晰,缺乏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完善創業支撐服務,理順人才流動體制機制至關重要

    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把人才政策作為政策統籌的支點之一,既鼓勵高端人才創業、也支持基層和返鄉人員創業;強調在紮實做好創業服務的同時,不斷理順人才流動體制機制,可以説是抓住了人才問題的“牛鼻子”。

    1.大眾創新創業是國家發展和繁榮的基石

    創造新增就業機會,根據美國經濟普查數據估算,平均每個新創企業可以創造5.8個就業崗位。根據麥肯錫的調查,在10000個經營創意中,1000個成立了公司,100個得到了風險投資,20個通過IPO籌集到了股市資金,兩個成為市場領導者。因此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菲利普斯認為,大規模草根持續參與的創業是培育經濟增長有貢獻的市場領導者的關鍵,是國家繁榮的基礎。

    2.培育創業文化、厚植創業精神、搭建創業公共服務平臺是大規模創業人才涌現的必要條件

    加強創業創新知識普及教育,使“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人心解決了“想創業”的觀念問題,把創業精神培育和創業素質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實現全社會創業教育和培訓制度化、體系化。加快完善創業課程設置、創業實訓體系建設解決了“要創業”的能力問題。

    支持電子商務向基層延伸、支持返鄉創業集聚發展、完善基層創業支撐服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解決了“再創業”的憂慮問題。

    在全社會培育創業文化,厚植創業精神,搭建創業公共服務平臺一定能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進入持續發展的新階段。

    3.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助推高端人才創業

    通過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利益分配機制改革、出入境管理模式改革等破除人才自由流動制度障礙,實現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支持科研人員創業、支持大學生創業、支持境外人才來華創業,不斷提升優化創業人才素質和結構。

    總之,寬鬆包容的社會創業環境營造和良好的激勵機制形成就打通了人才問題的“任督”二脈,國家也就有了源源不絕的創新活力和發展動力。(楊宜勇、曾紅穎)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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