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低碳承諾有效維護國家利益和發展空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03 16:15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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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中國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 新華社發 安蓓大巢製圖

中國日前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文件。

  中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鄒驥3日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強調,一直以來,中國一直通過國際上積極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有效維護國家利益和發展空間。這一點在中國此番做出的低碳承諾中也得到體現。

  鄒驥強調,中國參與國際氣候談判工作團隊的重要原則就是不讓中國承受超出能力範圍的負擔,“我們立足於能力和國情,維護我們本應有的權利。具體來説,就是該負的責任要負,體現中國的擔當,但與歷史責任不符的要求,我們會堅決頂住”。

  中國此次作出承諾: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並爭取儘早達峰,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一承諾既體現了中國政府低碳發展,節能減排的雄心,也體現了中國政府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對公平合理的國際氣候制度的堅持。

  “按照公約原則,發達國家要實現全經濟範圍絕對量的減排,而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所需要提出的就是相對減排指標”,鄒驥介紹説,這種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減排的“雙軌制”安排是基於溫室氣體排放的歷史責任。

  他表示,二戰之後,歐美曾經歷一個黃金起飛期,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西方以鋼鐵和汽車為支柱,以鉅額二氧化碳排放為代價開始迅速重建經濟。這讓全球人口占比不足20%的西方國家佔據了全球累計排放的70%。

  但是發達國家似乎並不打算為這段歷史買單。“他們的主流做法是歪曲歷史,把歷史累計排放從1990年算起”,鄒驥指出,1990年是發達國家基本已經完成工業化,排放開始下行,而發展中國家剛剛起步的時間點,以此為起點計算累計排放明顯是不合理的。

  更有甚者,則直接忽略歷史累計排放,只談當前某一年的流量排放,並對發展中國家進行道義上的指責。鄒驥強調,忽略自己的歷史排放責任,而把當前排放量較大的發展中國家指責為污染者、全球變暖的罪魁禍首,是缺乏科學依據、站不住腳的。

  不過,無論是無視科學基礎的道德指責還是刻意從1990年算起的學術研究,發達國家這一系列舉措的重要目的就是打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CBDR),在未來的協議安排中不再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區別對待。

  其中較有代表性的是“現實論”和“成長論”。“成長論”的鼓吹者認為以中國、印度、巴西和南非為代表的發展中大國已經逐漸成長成為“發達國家”,需要打破“區別”,適用於同樣的減排標準;“現實論”則是認為在全球二氧化碳減排不能滿足於控制溫度上升幅度所需要的量級時,需要將減排重點放在當前的排放大國上。

  無論是“現實論”還是“成長論”,都難以繞開一個“期限錯配”的邏輯漏洞,即用當前的排放來掩蓋和推脫歷史責任。

  在波蘭氣候大會上,巴西談判代表就曾尖銳地反擊説,“氣候變化是今天發生的事情造成的?這在科學上是不正確的!”這位代表指出,當前氣候變化的惡果主要是發達國家在其工業化過程中無約束排放二氧化碳的歷史現實造成的,是發達國家應承擔的責任。

  此番中國提出的承諾除了提出富有雄心的減排目標,傳遞的一個重要信號就是其堅決維護“CBDR”的態度。

  從減排目標來看,相比于美國、歐洲的絕對量減排目標,中國為自己設定的是基於公約原則的相對減排指標,這體現了區別的責任。

  而在貢獻文件的最後一個部分,中國更是明確闡釋了本國參與巴黎氣候談判所持的基本立場,要求會議對未來的減排繼續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賦予有區別的減排責任。

  鄒驥表示,現在發達國家一談到具體問題,就試圖拋開公約,更是不願意提CBDR,但這正是中國談判人員一再堅持的紅線。

  對於一些發達國家認為中國已經“成長”為發達國家,需要絕對量減排的態度,鄒驥明確反駁説,觀察中國不能只觀察北上廣深,必須意識到中國還是一個二元結構的國家,還有大量的貧困人口,給中國強加過高的減排要求是完全不公正的。

  他表示,未來的氣候大會上,中國談判人員將繼續頂住壓力不承擔超出中國責任和發展階段的責任,但中國也會量力而行,主動創新發展道路提質升級,會做得比歐美在同一發展階段時更好。他強調,中國推動的減排,不是經濟衰退下排放量的下降,而是繁榮前提下的排放量控制。中國將以一種嶄新的發展路徑前行,保證兩個百年夢想的實現。(記者 周銳)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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