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監管意見落地 業界:將帶來實質性影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19 16:35 來源: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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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發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至此國家層面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態度“靴子落地”。有業界人士坦言,《指導意見》給行業指明了發展方向和基礎規範,下一步監管細則的出臺將對行業帶來實質性影響。

配合《指導意見》,央行網站還發佈了《互聯網金融答記者問》,明確如何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監管分工和基本業務規則等內容。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對規範互聯網金融市場秩序提出8條“鐵律”。

銀客網副總裁李飛表示,《指導意見》將加速行業調整、優剩劣汰,一些巨頭可能會真正入場。針對信息仲介和信用仲介的爭論告一段落,平臺未來必須是信息仲介,明確平臺自擔保,兜底涉嫌違規違法,促使平臺加強風控。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存管的要求,將加速銀行機構與平臺之間的合作,其實很多銀行早已躍躍欲試,指導意見出臺會有更多銀行介入。

“《指導意見》與預期相差不大,保留了對互聯網創新發展的包容,又在紅線上做了明確要求。要清醒認識到《指導意見》出臺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如何貫徹實施,還需要很多細節工作推進。”他表示,從《指導意見》中可以看出,國家從法規上正式確認了互聯網金融的重要地位,並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及細分領域發展給出了關鍵性指導方向,這將有助於互聯網金融平臺更加快速發展,目標更加明確。

懶投資CEO張磊認為,過去幾年互聯網金融經歷了野蠻生長,各種平臺良莠不齊,跑路現象飽受詬病。無論是行業還是公眾都期待進一步規範。如果不加強監管,容易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積累風險。

張磊認為,《指導意見》明確了互聯網金融的內涵和法律實質,指出P2P屬於民間借貸範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規範,相當於給了P2P明確法律地位。並劃定了互聯網金融的紅線,規定互聯網金融要堅持平臺功能,強調信息仲介性質,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必須借助銀行業來做資金監管,而不是第三方支付平臺託管。期待監管細則能夠有進一步的財稅減免政策。

“引入銀行資金存管有利於防範平臺道德風險、保護投資者資金安全,但這可能對第三方支付造成打擊。”他説。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坦言,行業將會面臨大洗牌,很多小平臺,不規範運作的平臺將會關停、倒閉。“三會”的監管細則是嚴厲的,或會出現行業倒閉潮。互聯網金融企業當務之急是做兩件事,一是對照《指導意見》“照鏡子”,進行自我規範、查缺補漏。二是關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對分業監管領域的監管細則完善。

“在監管層給定的時間內能否調整成功,要走著看了。但肯定的是,這回是來真格的了,不過行業‘洗洗更健康’。”他説。(記者 李彤)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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