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經濟下行壓力,用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雙引擎”,對促進國民經濟長期穩定發展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本屆政府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一方面放寬市場準入,極大地激發創業創新者的熱情;一方面加強市場管理,保護創業創新者的相關權益。 但“嚴管”不代表“亂管”,一些擅自、違法的“任性”監管不但起不到規範作用,反而會擾亂市場秩序,制約創業創新發展。7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廣隨機抽查機制,以創新事中事後監管營造公平市場環境。細看具體措施我們發現,本次會議等於是為某些市場主體和監管者的“任性”管理行為開出了“藥方”。 針對有些執法人員隨意設立處罰條件、種類和幅度,亂收費,亂罰款,會議提出,要堅持依法監管,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這就是要求監管部門嚴格按照權力清單及行政執法程序開展工作,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同時,要求各市場監管部門要公佈抽查事項目錄,逐項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等。這在某種程度上是給企業列出了“負面清單”,只要不違反抽查事項中列出的硬性規定,其他事情“法無禁止皆可為”。 針對有些監管人員執法不嚴,甚至選擇性執法,暗箱操作、為違法行為充當“保護傘”,會議提出,建立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權錢之間劈開一條深壑,讓想尋租的權力無處下手,也讓想“抱大腿”的市場主體摸不著門。與此同時,重點抽查風險較高、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法記錄的市場主體。這是對隨機抽查的有益補充,兼顧了檢查的全面性和針對性,讓行為不端的經營者不敢再心存僥倖。 會議還提出,及時向社會公佈抽查及處理結果,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建立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制度。這讓經營者違法成本大增,讓每一個市場主體時刻感覺頭頂似懸著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自覺尊法守法、合法經營。 管好市場不僅意味著對市場主體的有效管理,同時也要求政府部門做好自我約束,讓權力之手“任性”不得。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每一個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以及市場的規範、有序、健康發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才會煥發出勃勃生機。(唐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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