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建立疫情通報制度進一步加強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對《通知》有關要點解讀如下: 問題一:為什麼要出臺《建立疫情通報制度 進一步加強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文件? 答:近年來,我國青年學生艾滋病疫情上升明顯。為做好學校預防艾滋病工作,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先後制定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預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見》等系列政策措施,積極開展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存在部門間疫情信息溝通不暢、部分學校預防艾滋病教育工作不到位、學生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制定並印發了《關於建立疫情通報制度進一步加強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問題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如何就加強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開展合作? 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在健全學校預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機制基礎上,建立艾滋病疫情通報制度和定期工作會商機制,共同分析疫情發生原因,制定防控對策與措施。疫情通報過程中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保護感染學生的個人隱私。 問題三:如何提高學校預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覆蓋面和針對性? 答:一是重申了初中及以上各學段艾滋病專題教育課時以及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發放預防艾滋病教育處方的要求,強調將預防艾滋病教育與性健康教育有機結合,將性道德、性責任、拒絕和預防不安全性行為作為教育重點。二是要發揮家長、學生、青年志願者、教學研究機構及行業學會在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將學生參與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活動統籌納入學生志願者服務管理,在資金、場所等方面提供支持。三是在高校、中等職業學校開展預防艾滋病教育試點工作,以問題為導向,以需求為目標,提高教育的有效性,並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推廣。 問題四:如何加強艾滋病自願諮詢檢測和行為干預服務? 答:一是各地疾控機構要合理設置艾滋病自願諮詢檢測點。二是學校要向學生提供諮詢檢測點聯絡方式,引導有易感染艾滋病行為的學生主動進行檢測。三是學校、疾控機構、醫療機構要為有易感染艾滋病行為的學生及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行為干預、告知、隨訪管理及抗病毒治療等服務。 問題五: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有何保障措施? 答:一是明確了地方各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在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中的職責,要求在技術支持、工作經費等方面給予保障。二是提出了落實防控責任,定期對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進行督查、通報和限期整改的要求。三是國家衛生計生委和教育部將對學校艾滋病防控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並通報檢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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