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整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交易全程電子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14 11:24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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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近日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2017年6月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形成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基本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在此基礎上,逐步推動其他公共資源進入統一平臺進行交易,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從依託有形場所向以電子化平臺為主轉變。

    通知認為,當前我國由於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總體上仍處於發展初期,各地在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中暴露出不少突出問題:各類交易市場分散設立、重復建設,市場資源不共享;有些交易市場職能定位不準,運行不規範,公開性和透明度不夠,違法干預交易主體自主權;有些交易市場存在亂收費現象,市場主體負擔較重;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管理和監督職責不清,監管缺位、越位和錯位現象不同程度存在。

    通知認為,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加劇了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不利於激發市場活力,亟需通過創新體制機制加以解決。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有利於防止公共資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有利於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監管和公共服務水平;有利於促進公共資源交易陽光操作,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推進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建設。

    通知指出,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由政府推動建立,堅持公共服務職能定位,實施統一的制度規則、共享的信息系統、規範透明的運行機制,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管部門等提供綜合服務。要以整合共享資源、統一制度規則、創新體制機制為重點,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加快構築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著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法制化、規範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為此,通知要求,整合分散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産權交易、政府採購等交易平臺,在統一的平臺體系上實現信息和資源共享,依法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高效規範運行。

    交易全程電子化,推進交易平臺信息化建設是統一和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關鍵和重中之重。通知強調,加快整合信息系統。制定國家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技術標準和數據規範,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的集中交換和共享提供制度和技術保障。各省級政府應整合本地區分散的信息系統,依據國家統一標準建立全行政區域統一、終端覆蓋市縣的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

    鼓勵電子交易系統市場化競爭,各地不得限制和排斥市場主體依法建設運營的電子交易系統與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對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充分發揮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樞紐作用,通過連接電子交易和監管系統,整合共享市場信息和監管信息等。加快實現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互聯互通。中央管理企業有關電子招標採購交易系統應與國家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連接並按規定交換信息,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

    通知強調,推進信息公開共享。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制度。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加快建立市場信息共享數據庫和驗證互認機制。對市場主體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實現登記註冊共享的信息,相應行政區域內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和其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不得要求企業重復登記、備案和驗證,逐步推進全國範圍內共享互認。

    各級行政監管部門要履行好信息公開職能,公開有關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審核、市場主體和仲介機構資質資格、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依託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庫,並將相關信息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實現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加強公共資源交易數據統計分析、綜合利用和風險監測預警,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和行政監管部門提供信息服務。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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