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發力流通體制改革,為構建統一大市場清障—— 流通業一頭連接生産,一頭連接消費。流通業的發展既是經濟轉型發展的新引擎,又是大眾創業就業的新平臺。加強流通業發展改革,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要確保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市場“法無禁止皆可為”,為市場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8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發展現代流通業,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旺消費、促發展。這是繼前不久國辦批復同意在上海、南京、鄭州等9城市開展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後,中央再一次發力流通體制改革。 專家表示,沒有流通的現代化,也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民經濟整體素質和運行效率也就不可能得以提高。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必將促進流通業進一步發揮好“大動脈”的作用,為帶旺消費、支撐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我國流通業正處在改革開放以來最深刻的變化時期,經濟下行壓力也對流通發展提出了新期待,現在到了讓流通業為經濟轉型作出更大貢獻的時候。”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黃國雄説,現代流通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先導性産業。做強現代流通業,可以更好地對接生産和消費,促進結構優化和發展方式轉變。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後,經濟增速、動力、結構發生重大轉變。消費逐漸成為經濟增長第一引擎,而只有具備能適應這種新變化的流通業,才能進一步釋放、引導消費,給力穩增長。 與此同時,支撐流通業增長的要素和條件也發生了深刻變化,制約流通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矛盾和問題更加突出。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堅決清除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各種“路障”。禁止濫用行政權力限制或排除公平競爭,禁止利用市場優勢地位收取不合理費用或強制設置不合理交易條件,降低社會流通總成本。 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海飛認為,這些舉措是推動營商環境法治化的重要手段,抓住了影響國內流通業健康發展的主要矛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建設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改革任務。流通發展方式轉變對政府的傳統管理體制提出了挑戰,必須用法治理念建立起新的治理模式以及管理制度,為流通業“邁大步”掃清障礙。“只有建立起依法經商、誠信經營的環境,流通體制改革才算成功。也只有在公平競爭、誠信經商的市場秩序下,才能真正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劉海飛説,“這就需要構建‘市場決定、政府有為、社會協同’三位一體的現代流通治理模式”。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提出,要推廣電子商務等新興流通方式,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鼓勵流通企業發揮線下實體店的物流、服務、體驗等優勢,推動實體與網絡市場融合發展。支持企業建設境外營銷、支付結算和倉儲物流網絡,鼓勵流通企業與製造企業集群式“走出去”。專家認為,這表明創新流通方式成為流通業發展的新方向。全球範圍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及其帶來的消費理念、商業模式的改變,正在推動我國商業進入全面變革的新時期。推廣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方式,將縮短商品流通中間環節,優化供應鏈管理、提升議價能力、降低採購成本,推動線上線下互動,有助於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 對於流通領域市場監管創新,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提出了新要求,要推行企業産品質量承諾制度,以農産品、食品、藥品等對消費者生命健康有較大影響的商品為重點,建立來源可追、去向可查、責任可究的全程追溯體系。業內人士指出,監管的創新需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建立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信息共享的綜合監管與聯合執法機制。 此外,會議還要求完善流通設施建設管理,對公益性農産品批發市場等創新投資、運營機制,優先保障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再生資源回收等微利經營設施用地需求,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投資。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表示,通過探索新的商業模式,提升流通領域的公益性,來解決民生問題,最終通過流通領域的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使群眾消費更加便利,購買産品更加容易。(記者 李予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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