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 《關於促進大數據發展的行動綱要》(以下簡稱《行動綱要》)。這一被稱為 “大數據發展”指南的《行動綱要》將有助於推動政府公共數據的開放與共享,為促進創業創新提供新動力。 當前,隨著互聯網深入應用、雲計算走向成熟和以智慧手機為代表的信息設備大量普及,我國社會初步形成了信息社會的雛形,為産業升級、社會轉型、改革創新奠定了基礎,同時對數據信息的開放、共享與安全産生了強烈的需求。 在信息共享方面,會議強調,要推動政府信息系統和公共數據互聯共享,消除信息孤島,加快整合各類政府信息平臺,避免重復建設和數據“打架”,增強政府公信力,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針對具體開放的領域,會議指出,優先推動交通、醫療、就業、社保等民生領域政府數據向社會開放,在城市建設、社會救助、質量安全、社區服務等方面開展大數據應用示範,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行動綱要》可謂大數據發展的“行動指南”,為我國大數據信息,特別是政府公共數據互聯共享以及大數據産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眾所週知,數據應用的前提是數據開放,只有開放數據資源,互聯共享,才能釋放數據價值。中國擁有全球第一的人口數、互聯網用戶數和移動互聯網用戶數,國土面積廣、經濟體量大,這些都是其他國家難以企及的海量數據資源和應用需求潛力。但截至2010年,我國新存儲的數據為250PB,僅為日本的60%和北美的7%。 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互聯網協會理事長鄔賀銓認為,目前我國一些部門和機構擁有大量數據,但寧願自己不用也不願提供給有關部門共享,導致信息不完整或重復投資。北京大學中國政府創新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增科認為,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障礙是部門利益分割,“很多部門將自己獲得的信息和數據當成部門權力,這是世界各地存在的通病。” 然而,研究應用大數據,就是要推動各級部門和領域間的數據交匯、共享和流通,只有這樣,大數據才能發揮積極作用,政府部門才能從簡單地審批轉向在科學分析數據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指導經濟和社會發展。據媒體公開報道,目前在國務院層面,已經有35個部門正式實現了銜接,有10個部門能夠向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提供信息。 當前,大數據已經成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體現,大數據應用已經引起美國、日本、英國等國政府的高度重視,多國將大數據産業發展定位為國家戰略。美國在2012年啟動了大數據研究與發展計劃,日本、英國以及相當一部分國家的政府都相繼啟動了這方面的行動計劃。 對我國而言,在研究和推進大數據應用與開放的同時還要考慮信息安全的問題。因此,數據開放的立法工作應緊跟其上。比如,通過人大立法機構,建立數據開放立法推進委員會,儘快啟動數據開放立法,建立數據開放標準、界定數據開放邊界,切實有效地建立數據開放的法制基礎。 也有專家建議利用信息化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産品),倒推政府相關部門的信息化,從而建立數據開放的基礎。同時,應加快建立“城市數據資源管理中心”試點,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監督下,運用公私合作的模式,以企業為建設和運營主體,將政府、社會的數據匯聚和管理,建立城市級開放數據的統一管理平臺,為數據應用創造條件。(張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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