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記者 李思遠 潘強)湖北省利川大水井景區門票由50元漲至65元;福建清源山主景區門票從55元調整為70元……近期,全國一大批景區門票漲價或準備漲價,引發公眾關注。自國家發改委規定“三年不能再次調價”後,解禁年“到期就漲”已經成為景區的一種奇特現象,許多旅遊者直呼“大好河山遊不起”。對此,有關部門應切實擔起責任,不能聽之任之。 一直以來,高門票價格是制約我國旅遊經濟發展升級的重要“瓶頸”之一。2007年,國家發改委下發通知,明確規定“旅遊景區門票價格調整頻次不低於3年”,給景區調價設置時間年限。“禁漲令”實行以來,每隔3年,一些旅遊景區就迫不及待地準備漲價。8年間,景區門票價格屢屢突破新高,許多景區門票動輒數百元。 客觀來講,一些景區受經濟快速發展、企業收回投資壓力大等因素影響,或出於擴建改善基礎設施、提高服務質量的考慮,提高門票價格,本無可厚非。而公眾對景區門票漲價的質疑集中在“漲得不明不白”。查閱近些年一些漲價景區的聽證會相關公告和記錄發現,不少景區未能公開其成本和漲價理由;有的聽證會公告中,參與人對門票價格上漲的意見“零涉及”。 國內景區大多依賴自然稟賦或歷史遺存,為公共資源型景區,具有公共屬性。然而,很多被地方政府以“管委會”的方式直接管理,對景區票價擁有主導權,想漲就漲、競相漲價,客觀上有違公益本質。 旅遊業是無污染的服務業,對地方經濟發展發揮更大拉動作用前景可期。國務院辦公廳最近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部署改革創新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工作,明確提出要深化景區門票價格改革,調整完善價格機制,規範價格行為,對此地方要執行到位,切實管住漲價風。 面對當前一些景區的漲價衝動,監管部門和地方應切實擔起責任。一方面,應引入完善的監督審核機制,對不合理收費和漲價嚴格規範,力求做到理由充分、程序透明、公平公正、公眾信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轉變思維,變“小旅遊”為“大旅遊”,破除對“門票經濟”的依賴,形成旅遊産業鏈條傳導效應,科學發揮旅遊對經濟的帶動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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