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23日電(記者 蕭海川 陳灝)天津港“8·12”特大火災爆炸事故剛剛發生,山東淄博22日晚又發生一起安全生産事故,已致1死9傷。消防部門透露,爆炸起火的是危化品丙烯晴,出事企業距周邊村莊不足1公里。 讓人不解的是,僅僅8天前,淄博市對區域內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産、儲存、使用、經營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經營市場展開安全大檢查,提出要以“零泄漏、零火災、零爆炸、零死亡”為目標,全面摸清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各類生産安全事故的發生。事故發生前一天,山東省派出的安全生産督查組剛剛離開淄博市。 安全生産督查組前腳走,後腳就發生了致人死傷的爆炸,難免令人質疑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是不是走形式。同時,安全生産責任之重、督查整治難度之大也因之凸顯。 每次重大安全事故過後,相關行業和監管部門都會進行安全生産大檢查。然而,一些地方“水面九級風暴,水下隔靴搔癢”,“發發文、罰罰款就過去了”,結果讓安全隱患繼續潛伏在生産作業流程中。這種挨了棍子還不長記性的作風,無疑是放虎歸山。 面對已經發生的慘痛事故,最重要的是痛定思痛,認真總結和吸取教訓,避免悲劇重演。因此,排查安全隱患絕不能變成“走秀”, “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國受警示”。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落實安全生産要求。監管各部門和各級政府應守土有責,扎紮實實排查安全隱患,不折不扣執行相關規定,切實敦促企業整改到位,把好安全生産的每道關卡,決不能讓悲劇一再上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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