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免股息紅利個稅旨在鼓勵長期投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08 07:47 來源: 中國經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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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9月7日晚發佈《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對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做出調整,《通知》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縱觀股息紅利個稅政策的前兩次調整,都對當時的市場信心産生了一定的提振作用。不過,其作用可發揮多大能量,還需看市場行情的本質變化。

    那麼,市場行情的本質變化是什麼?自今年3月至6月,上證指數上漲了70%,投資者杠桿率快速上升,風險隱患逐步放大。基於對以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為代表的中國經濟陣痛期還將持續的市場判斷,以及對人民幣貶值的預期,中國股市自6月後發生大的調整,出現大幅波動。到9月2日,上證綜指市盈率由25倍下降到15.6倍;深證綜指市盈率由70.1倍下降到37.3倍;創業板指數市盈率已由134.5倍下降到63.6倍。市場估值基本回到了市場的均值範圍,杠桿率明顯下降,風險得到相應的釋放。

    9月6日證監會負責人以答新華社記者問的形式發表談話也表示,一方面,市場估值中樞明顯下移,杠桿融資風險得到相當程度的釋放;另一方面,助漲助跌的規制性因素得到有效抑制,投資者流動性狀況良好,機構投資者可用資金較多,個人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餘額達2.5萬億元,遠超去年年底的1.2萬億元。這些都表明當前市場的內在穩定性已經顯著增強。

    由此判斷,6月之前“破萬點”的燥熱已經退溫,市場震蕩探底的動能已基本釋放,正如當地時間9月5日20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上,很少對股市發表言論的央行行長周小川所説,“股市調整已經大致到位”。考慮到未來的四五年中國的經濟增速預計還將保持7%左右,經濟基本面並沒有發生實質性改變,對外貿易仍有較大順差,人民幣並不存在長期貶值基礎等因素,資本市場趨於穩定的預判應可以成立。

    在這個時間檔口,出臺暫免持股期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個稅的政策,其意義重大。結合中國政府針對穩定資本市場開始的多項舉措組合發力,如為穩定資本市場的根基,8月31日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銀監會等四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鼓勵上市公司兼併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以及即將發佈的《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改革內容,不難看出,中央政策的指向,意在夯實資本市場根基,發揮導向作用,提振投資者信心,鼓勵長期投資,抑制短期炒作。顯而易見,這對促進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 李成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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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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