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息紅利迎來局部減稅
監管層落實A股長期投資激勵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08 08:30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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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市公司股票持有環節的稅費調降也成為了A股市場穩定政策的一部分。

9月7日當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證監會三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稱,經國務院批准,9月8日起,持股期限在1個月及1年以上的兩類上市公司股票投資者的股息紅利所得稅將獲得減免政策。

在業內人士看來,監管層此舉是在推動鼓勵市場長期投資機制的建設;與此同時,與之配套的其他長期投資鼓勵政策推出預期也或將升溫;另一方面,該政策有可能對部分股息率較高的藍籌股産生積極作用。

而在政策的市場影響方面,有部分投資人士認為,當A股政策向長期化投資傾斜後,市場的短線成交也有可能受到影響,而這也將影響市場在中短期的活躍程度,因此其對股指的提振作用仍有待觀察。

兩類持股受惠

根據通知規定,持股超過1個月及一年的兩類投資週期將受惠于前述政策。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通知指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

與之相對應的是,對於持股週期未超過1個月的投資者,其股息紅利所得仍將按照此前的20%稅率進行徵收。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通知強調。

而在該通知政策的具體執行層面,徵稅的代扣環節也將發生改變——由此前的上市公司直接扣繳轉變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和券商代扣轉移支付。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通知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從上市公司扣繳變為中登扣繳,這個過程就需要準備與部門間協調,而7日發文,8日就執行,應該説監管層的這個動作是有準備的。”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策略分析師認為,“我們認為這項政策很大程度上利好藍籌股的價值投資,監管層鼓勵投資者以獲取股息、分紅來實現投資回報,而不是圍繞公允價值的短期波動炒作。”

值得一提的是,該項針對股息紅利的結構性徵稅減免政策亦向新三板市場惠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通知規定。

在部分關注三板市場人士看來,這一規定或有利於部分高股息率公司的股權掛牌轉讓。

“其實這對新三板的股權出讓式融資有好處,這樣一些毛利率較高的掛牌企業可通過分紅率來吸引股權融資。”東北一家食品行業的擬新三板企業實際控制人吳峰指出,“這個邏輯在於股息紅利的現金流的‘免稅’對於新三板比較差的流動性來説,有可能成為一種補償;但對於盈利少、或不盈利的公司則意義不大。”

落實長期投資激勵

在多數業內人士看來,財政部等三部委推出前述股息紅利稅費減免政策的邏輯,或在於推動A股市場投資的長期化。

事實上,就在該通知下發的前一日,證監會已對培育長期投資環境作出表態。

“要從中國實際出發,借鑒境外成熟市場經驗,研究市場頂層設計,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完善市場結構,培育發展機構投資者,實施鼓勵長期投資政策。”證監會有關負責人9月6日表示。

而有分析人士認為,鼓勵A股長期投資成為政策傾向後,監管層未來還將落實相應的配套政策。

“現在的市場趨勢應該是打擊短期炒作,鼓勵長期投資,從股指期貨受限到限製程序化交易,這條邏輯是比較清晰的,我認為接下來應該還會有相應政策出來。”北京某央企旗下一位投資經理認為,“比如鼓勵投資者投資股票型基金,培育更有實力的機構投資者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此前亦曾表態將“認真落實上市公司分紅制度,優化投資者回報機制。”

而面對向長期投資策略傾斜的A股政策預期,部分投資者則表示該政策也有可能對市場短期內的活躍帶來影響。

“換手率下來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A股的炒作之風,但這種政策傾向對於股指的短期提振意義有限;A股的高成交帶來高流動性,高流動性才有高溢價。”福建一傢俬募投資公司投資經理吳澤(化名)指出,“應該辯證的看待市場投機,適當的投機行為也為市場的活躍提供了保證。”

與鼓勵長期投資政策相伴隨的,則是部分市場人士關於A股印花稅調降預期的降溫。

“從邏輯上講,印花稅政策和股息紅利稅收政策是截然相反的,一個是交易環節徵稅,一個是持有環節徵稅。”吳澤認為,“如果鼓勵長期持有,那麼就不應該鼓勵頻繁交易,那麼交易稅費的下降也就不太現實。”

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未來為促進A股市場活躍,印花稅等交易費用調節工具仍然有可能被監管層所使用。

“印花稅仍有下調空間,而且也不一定和鼓勵長期投資政策相矛盾。”前述央企投資經理指出,“比如監管層可實施定向降印花稅,對機構投資者的稅費進行減免,鼓勵散戶來買基金。”

事實上,對於未來是否會採取印花稅調整策略配合市場維穩,監管層此前也曾有所表態。8月2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表示,“證監會正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研究降低印花稅。”(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維、實習記者 姜詩薔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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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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