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熔斷機制有利於穩定市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09 14:39 來源: 中國經濟時報-中國經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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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斷機制通過暫停交易給市場一個冷靜期,讓投資者更好消化信息,避免恐慌情緒或亢奮情緒加劇,防範過度反應,減少非理性交易,從而防止市場大幅波動。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暴跌期間,滬深兩市出現千股停牌,大量上市公司以各種理由停牌躲避暴跌,反映出市場對熔斷機制有需求。

9月7日晚間,上交所、深交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佈 《關於就指數熔斷相關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市場分析認為,引入熔斷機制,有利於穩定市場,減少大幅波動。

根據指數熔斷機制總體安排,當滬深300指數日內漲跌幅達到一定閾值時,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暫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貨合約暫停交易,暫停交易時間結束後,視情況恢復交易或直接收盤。通知指出,將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日內各檔熔斷最多僅觸發1次。其中,當觸發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30分鐘,熔斷結束時進行集合競價,之後繼續當日交易。14:30及之後觸發5%熔斷閾值,以及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的,暫停交易至收市。

熔斷機制是成熟市場防範大幅波動風險的一種做法。

在我國,有關引入熔斷機制的呼聲存在多年。2013年光大證券烏龍指引發“8·16事件”,上午11點02分至11點05分,上證綜指瞬間上漲5.96%。短短三分鐘的突然暴漲,導致不明真相的投資者盲目跟進。對此,不少市場人士呼籲,A股應儘早引入熔斷機制,有效應對異常交易。但也有觀點認為,境外市場對個股漲跌幅限制與大盤熔斷機制,一般是二者選用其一,同時使用這兩種機制的較少。

今年6月中旬A股遭遇罕見暴跌以來,多個交易日發生千股跌停,股指多次日跌幅超過5%。證監會有關負責人9月6日晚間答新華社記者問時表示,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方案。三大交易所9月7日晚間發佈了有關指數熔斷的徵求意見通知,徵求意見稿截止日期為9月21日。這表明監管層致力於把穩定市場、修復市場和建設市場有機結合起來,將引入熔斷機製作為“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

有人認為,熔斷機制沒有必要與漲跌幅限制並行,對股市保護顯得過於小心翼翼。也有人擔心,熔斷機制本身不改變股市趨勢,只是時間上的延遲,甚至可能導致投資者遭遇“拋不出去或買不到”的困境。其實,需要看到的是,熔斷機制對波動性較大的A股具有積極作用,相當於維護市場秩序與保護投資者權益多了“保險絲”。

熔斷機制通過暫停交易給市場一個冷靜期,讓投資者更好消化信息,避免恐慌情緒或亢奮情緒加劇,防範過度反應,減少非理性交易,從而防止市場大幅波動。A股市場以散戶投資者為主,散戶存在信息劣勢和心理劣勢,更容易受到情緒因素的影響,盲目追漲殺跌。由滬深300指數漲跌5%觸發暫停交易30分鐘,是相比現有漲跌幅限制更靈活短暫的市場化干預措施。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暴跌期間,滬深兩市出現千股停牌,大量上市公司以各種理由停牌躲避暴跌,反映出市場對熔斷機制有需求。

今年前6個月的牛市上漲階段,滬深300指數有過2次日跌幅大於5%,其中1月19日暴跌7.70%。6月中旬A股見頂回落以來,滬深300指數出現8次日跌幅大於5%,其中日跌幅大於7%有4次,8月24日暴跌8.75%。另外,滬深300指數期間出現4次日漲幅大於5%。可見,單靠已有的漲跌幅限制,很難有效防範A股過度波動。針對滬深300指數漲跌5%與7%設計的熔斷機制,在行情大幅波動期間觸發的可能性較大。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近日答新華社記者問時表示,目前股市泡沫和風險已得到相當程度的釋放,市場交易基本正常,流動性較為充裕,市場內在穩定性增強。

顯然,熔斷機制的引入,將為A股增強穩定性再添新的力量。(記者 張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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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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