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充分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 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記者 趙曉輝、華曄迪)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國務院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張毅就《指導意見》制定和實施有關問題,回答新華社記者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指導意見》的起草背景。 答: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不斷取得重大進展,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運行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在國際國內市場競爭中涌現出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幹企業,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開拓國際市場、增強我國綜合實力作出了重大貢獻,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總體上是好的,廣大職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國有企業在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佈局結構等方面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面向未來,國有企業面臨的國際競爭更加激烈,肩負的使命和責任更加重大。深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對於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對於落實“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對於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動我國經濟實現中高速增長和邁向中高端水平,對於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對國有企業改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專門作出重大部署,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指明了方向。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部署,在國務院的直接領導下,國務院國資委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和充分聽取意見,起草了《指導意見》。文件稿經多次研究修改後,先後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並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公佈實施。 問: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指導意見》指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適應市場化、現代化、國際化新形勢,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為標準,以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提高國有資本效率為中心,完善産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全面推進依法治企,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指導意見》明確了改革要堅持的五項原則。一是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把握的根本要求。二是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遵循的基本規律。三是堅持增強活力和強化監管相結合,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把握的重要關係。四是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堅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則。五是堅持積極穩妥統籌推進,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採用的科學方法。 問:請您談談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 答: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現代企業制度、市場化經營機制,國有資本佈局結構更趨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備、善於經營、充滿活力的優秀企業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國有骨幹企業,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 圍繞實現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要抓好六項重點任務。一是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推動國有企業同市場經濟深入融合,促進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二是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實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製度,深化企業內部用人制度改革。三是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産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四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五是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建立健全高效協同的外部監督機制,實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嚴格責任追究。六是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方針,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切實落實企業反腐倡廉“兩個責任”。 問:對增強國有企業活力和市場競爭力,提出了哪些改革措施? 答:把國有企業打造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充分激發和釋放企業活力,提高市場競爭力和發展引領力,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指導意見》強調,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堅持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堅持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相結合,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一是依法落實企業自主權。繼續推進簡政放權,依法落實法人財産權和自主經營權;轉變國資監管機構職能,由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轉變,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企業;切實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保障經理層經營自主權,法無授權任何部門和機構不得干預。二是推動企業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大力推動國有企業改制上市;以推進董事會建設為重點,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實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製度;深化企業內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合理流動機制。三是促進企業公平參與競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加快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為國有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條件。 問:圍繞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提出了哪些改革措施? 答: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要求,是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的方向和重點。為此,《指導意見》提出:一是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産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準確把握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定位,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管資本為主的轉變。該管的要科學管理,決不缺位,重點管好國有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不該管的要依法放權,決不越位,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企業,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於一級企業,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二是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臺,依法自主開展國有資本運作,對所出資企業行使股東職責,按照責權對應原則切實承擔起保值增值責任。三是以管資本為主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優化國有資本佈局結構,增強國有經濟整體功能和效率。四是以管資本為主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穩步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本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體系,加強國有資産基礎管理,建立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 問: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提出了哪些要求和措施? 答:《指導意見》明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以促進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為目標;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成熟一個推進一個。要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非國有資本投資主體通過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以及企業經營管理,實行同股同權,切實維護各類股東合法權益;在石油、天然氣、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加快向非國有資本推出一批符合産業政策、有利於轉型升級的項目;開展多類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試點,逐步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要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通過市場方式,以公共服務、高新技術、生態環保、戰略性産業為重點領域,對有發展潛力、成長性較好的非國有企業進行股權投資;鼓勵國有企業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重組等多種方式,與非國有企業進行股權融合、戰略合作、資源整合。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在試點取得經驗基礎上穩妥有序推進。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依法依規、嚴格程序、公開公正,切實保護混合所有制企業各類出資人的産權權益,杜絕國有資産流失。問:請您談談在國有企業改革中,如何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問:請您談談在國有企業改革中,如何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答:國有企業要先加強監管、防止國有資産流失,這一條做不好,國有企業其他改革難以取得預期成效,這是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一條重要經驗和工作要求。為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指導意見》強調:一是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完善企業內部監督體系,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産聚集的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協同的外部監督機制。強化出資人監督,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制度,加強審計、紀檢監察監督和巡視工作,整合監督力量,形成監督工作的閉環。三是實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完善國有資産和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有效保障社會公眾對企業國有資産運營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四是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國有企業重大決策失誤和失職、瀆職責任追究倒查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産的監督問責機制,堅決遏制侵吞、貪污、輸送、揮霍國有資産等腐敗現象,嚴厲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問: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 答: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黨的領導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指導意見》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提出了具體要求和措施。一是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國有企業章程,在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加強企業黨組織對群眾工作的領導。二是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企業改革發展需要,明確選人用人標準和程序,創新選人用人方式。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強化企業黨組織在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和管理監督中的責任,支持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綜合考核評價,及時調整不勝任、不稱職的領導人員。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企業家作用。三是切實落實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兩個責任”。企業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紀檢機構要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強黨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實行“一案雙查”,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巡視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設,嚴格落實反“四風”規定,努力構築企業領導人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問:國資委如何抓好《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 答:貫徹落實好《指導意見》,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是國資委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我們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重大部署,堅持國有企業在國家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動搖,堅持把國有企業搞好、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不動搖,按照“有利於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於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的標準,推動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化。一是認真學習文件,確保吃透精神。我們將採取多種形式組織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指導意見》,深刻理解、準確把握文件精神實質,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信心、勇於擔當、努力作為。二是加強組織領導,搞好整體謀劃。國資委和中央企業主要負責同志將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親自部署協調、親自督察督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既要統籌好改革的整體情況,協同推進各項改革任務,又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實現改革的突破;既要抓好當前,更要抓好長遠;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把握好改革的次序、節奏和力度,有序有力有效推進改革。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狠抓工作落實。在推進改革中,從國有企業改革的重大問題抓起,從關係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要害抓起,從破除體制機制的障礙制約抓起,從職工群眾的熱切期盼抓起,精準把脈、精確制導,精準發力、精確落地,確保改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把試點作為推進改革的重要方法,充分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探索,發揮好試點對全局性改革的示範、突破、帶動作用。四是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環境。大力宣傳中央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宣傳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的顯著成效,努力營造全社會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動改革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優化政策環境,積極協調落實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政策措施,為企業“鬆綁”、“減負”,為國有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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