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意義重大的指導性文件——學習《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14 17:54 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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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頒布的《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是我國方志界久已企盼的又一份具有重大意義的指導性文件。我國的社會主義新方志事業,從1954年9月,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郭沫若、馬寅初、王祝晨等同志提出了“早早動手編修地方誌”的建議,到1958年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地方誌小組成立,引發不少地區開始了地方誌編纂工作,再到1966年被“文化大革命”運動阻斷而停頓,可為第一階段,或叫啟動、停頓階段。1980年4月,在中國史學代表大會上,胡喬木提出要“繼續編寫地方誌”、“必須把這個傳統繼承和發揚光大起來,否則我們就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子孫後代”,之後成立地方史志研究會,恢復中國地方誌小組,不久改為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經組織發動,在全國範圍逐步展開首輪志書編修,可為第二階段,或叫再啟動並有組織的推開階段。時光進入新世紀,在首輪修志已近尾聲,二輪修志逐步展開,國務院頒布了《地方誌工作條例》,各地相應地制定法規、規章,使修志事業走向法制化軌道,可為第三階段,或叫向法制化推進階段。現在二輪修志方興未艾,修志事業在迅速發展的新形勢下,需要進一步提高制度化、規範化水平,以不間斷的階段性目標、任務和措施的落實,使之永續發展,可為進入第四階段,或叫全國性頂層設計、按規劃推進階段。這四個階段相應地産生了四份重要文件。第一份是1958年10月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地方誌小組制定並向全國印發的《關於新修地方誌的幾點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後,關於地方誌編纂的第一個指導性文件,對新修地方誌的原則、種類和體例,作了初步規定,對志書編修的發動和以後地方誌事業各類文件的制定産生了很大影響。第二份是1985年7月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頒發的《新編地方誌工作暫行規定》。明確了編纂社會主義新方志的指導思想、方針任務、組織領導以及編定各類方志的體例方法等,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由國家授權發佈的關於編纂新方志的綱領性文件。第三份文件是國務院頒布的《地方誌工作條例》。這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加強文化法治建設,在地方誌工作領域的第一份國家層面的法規性文件。《地方誌工作條例》以法規形式確立了地方誌和地方誌工作的內涵與外延,各級政府對地方誌工作的職責,地方誌工作機構的任務,修志的原則與要求,志書編纂的權限,修志隊伍的組成原則,修志年限間隔,志書審查驗收的標準與辦法,志書的性質與著作權、署名權歸屬,地方誌工作的目的與責任等,為地方誌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法制保障。第四個文件就是這份《規劃綱要》。這份文件對於新形勢下地方誌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明確具體的引領性,進一步完善的規範性和與時俱進的創新性,具有全國性規劃的里程碑意義。

    第一,《規劃綱要》第一次把地方誌事業的發展納入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總體戰略,與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緊密聯絡,成為國家戰略在文化領域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這就把地方誌這項文化基礎建設真正放在了國家層面的應有位置,作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大系統工程來對待。基礎文化是文化事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事業,如同房屋建設應先打基礎,城市建設應基礎設施先行,科技發展應先做好基礎研究,教育事業應先開展基礎教育等,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首先應在基礎文化建設上下功夫。然而也因其投入大、週期長、見效慢的基礎性和可歸入公共事業的公益性,常常被急功近利者、眼光短淺者所冷落,被邊緣化,急需決策者所重視並得到全社會的支持。把作為基礎文化建設的地方誌事業放在國家戰略的規劃之中,可以大大提高人們修志問道的自覺性,強化修志事業生存發展的保障性,可在很大程度上減少這項工作被忽視、被邊緣化的傾向,進而縮小各地發展不平衡,解決有些地方認識不到位、工作不落實等問題。

    第二,《規劃綱要》是我國社會主義新方志事業第一個全國性、規劃性文件,內容全面,目標明確,措施可行。其中把“一納入、八到位”,即將地方誌工作納入各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政府工作任務,使“認識、領導、機構、編制、經費、設施、規劃、工作”到位,作為綱要的主線,大大增強了地方誌工作的明晰性和可操作性;重申了全面推動地方誌事業繁榮發展的指導思想(即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銳意進取、改革創新)和堅持正確方向、依法治志、全面發展、改革創新、質量第一、修志為用6項基本原則;明確了地方誌事業發展的階段性總體目標與主要任務,即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輪修志任務、實現省市縣三級綜合年鑒全覆蓋、加強對社會修志的指導管理、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館建設、做好第三輪修志準備工作,基本形成地方誌事業發展綜合體系,以及明確地方誌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舊志整理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質量保障建設、資料和信息化建設、地方誌資源開發利用、擴大學術交流合作等具體的目標和要求;提出了落實這些目標任務的保障措施,即加強組織領導,實施法治保障、制度保障、經費保障、隊伍保障、宣傳保障等。總之,這份文件不僅可以確保全國地方誌事業平穩、有序、健康發展,而且會引發全國各省、市、縣學習效應,促進規劃空白地區提高認識,起而仿傚,已有規劃的地區進一步完善提高,強化科學性。這份文件更重要的意義還在於從此我國方志事業的發展,將進入全國性、階段性規劃接續不斷狀態。有了第一,必將帶出第二、第三以至無窮。可以説,它帶了一個歷史性好頭。

    第三,《規劃綱要》進一步拓展了地方誌文化的內涵,突出強調了地方誌事業的體系化。把基本形成地方誌事業“五位一體”的綜合體系,作為近期規劃實施的目標,即在2020年基本形成地方誌編修體系、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體系、質量保障體系、資源開發利用體系、工作保障體系。體系是有關事物或思想在相互影響和支撐中形成的一個獨特的整體,它表明事物或思想在發展中已進入了具有獨特形態、可獨立存在的成熟階段,地方誌事業一旦形成比較完善的體系,必將會開闢一個嶄新的局面,並在較長歷史時期保持與時俱進、相對穩定狀態。《規劃綱要》強調,以修志編鑒為主業、各項工作協調開展的理念,把修志編鑒作為“五位一體”的核心,以此帶動和協調各項工作,形成事業整體發展的態勢。《規劃綱要》提出“加強對已開展和準備開展志鑒編纂工作的行業、部門、單位等的業務指導和管理”、“指導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做好志書編纂工作”、“具備條件的,可將地方史編寫納入地方誌工作範疇,統一管理”等,拓展了地方誌工作機構的工作範圍,是根據新形勢,對《地方誌工作條例》的發展。到2020年要“完成第二輪地方誌書規劃任務,省、市、縣三級地方誌書全部出版”,“做到地方綜合年鑒由地方誌工作機構組織編纂,一年一鑒、公開出版,實現省、市、縣三級綜合年鑒全覆蓋”等要求,進一步細化了《地方誌工作條例》。《規劃綱要》還為做好第三輪修志工作準備進行了提前部署,提出了應制定全國舊志整理規劃、志鑒學科建設規劃、信息化發展意見、建設地方誌全文數據庫、加強分類指導等,都是新鮮內容。與地方誌工作機構工作範圍的拓展相應,用“依法治志”的概念,替代了“依法修志”,把地方誌編纂、管理、開發、利用等工作納入法治範疇,為強化地方誌事業的法治建設提供了依據。

    第四,《規劃綱要》對地方誌事業中長期存在的一些難題提出了一些方向性破解思路。比如,如何比較充分地開發利用地方誌的豐富資源,一直是方志界反復探索但進展不大的問題。《規劃綱要》從多方面提供了思路,諸如“更貼近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貼近人民群眾需要”以及做好《中國地情報告》等,發揮地方誌資源為黨政機關、社會各界,特別是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務的作用;通過編修和開發利用地方誌成果,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精神文化産品;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不同載體的地方文獻徵集、保護和開發利用,推動信息標準化工作,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地方誌資源共享;推進方志文化進機關、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進軍營等。又如,如何建立方志學和年鑒學的學科體系,也是方志界多年努力尚未解決的問題。《規劃綱要》不僅明確提出力爭到2020年形成較為成熟的學科體系的目標要求,而且提出通過制定學科建設規劃和理論研究學術規範,達到建設學科體系的目標。再如,推動方志文化走向世界問題,也曾經議論了多年,但由於我國在出版物管理體制等方面的弊病,進展十分緩慢。《規劃綱要》提出擴大與國外的學術交流和合作,推介一批高質量的地方誌成果,服務國家文化“走出去”的戰略,為拓展方志文化的影響開闢了道路。

    《規劃綱要》適應了我國改革開放的時代要求,與2020年初步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同步行進,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軟實力得以進一步發揮,也必將大大推進地方誌事業的發展,使之在實現中國夢的宏偉藍圖中作出更大貢獻。

    (作者係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成員、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北京志》主編)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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