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5日電(記者 華曄迪)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作為新時期指導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發展壯大國有經濟,是中央一貫方針,是國家的堅強意志,必須堅決貫徹,不能有絲毫含糊和動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堅定不移把國企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這既是對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成績的充分肯定,又是對進一步搞好國有企業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國有企業是國有經濟的核心載體,是實現國有經濟功能的重要支撐。沒有國有企業,就沒有國有經濟,就沒有我國現代化建設取得的重大成就,就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沒有人民的共同富裕。對於我們這樣一個發展中的大國來講,沒有強大的國有企業,就沒有強大的國有經濟,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就失去了深厚根基和有力支撐。 因此,改革決不能把國有企業改沒了、改垮了,而是要更好體現和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當前,必須增強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必須要把思想和行動高度統一到中央精神和要求上來,旗幟鮮明地反對各種私有化、“去國有企業”等錯誤觀點,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努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 把國有企業做強,就是要讓國有企業成為市場競爭的強者,集中表現為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強、資源配置能力強、市場開拓能力強、風險管控能力強;把國有企業做優,就是要讓國有企業成為經營管理的佼佼者,集中表現為企業的公司治理優、內部控制優、品牌形象優、經營業績優;把國有企業做大,就是要讓國有企業成為行業發展的領跑者,集中表現為國有企業在保證必要的規模、體量和比重的同時,要有大戰略、大思維,以市場為導向,推進企業並購重組,推進優勢資産資源集中集聚,努力實現大市場、大資源、大聯合、大配置,努力把國有企業打造成具有國際競爭力、影響力的“國之棟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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