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2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和城市停車場建設,補公共服務短板促進擴內需惠民生。會議認為,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是發展新能源汽車産業的重要保障。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是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眾生活的迫切需要。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家車早已進入尋常百姓家,很多城市也已經成了實際上“車輪社會”,然城市汽車保有量的迅猛增加,隨之而來的城市污染、道路擁堵和停車難也讓很多城市管理者與市民群眾感到困擾,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為了遏制城市汽車保有量增速過快和緩解城市擁堵,紛紛在“限”字上做足文章,在限牌、限行、限號等諸多限制的背後,既有道路發展跟不上汽車保有量增加的無奈,更有對汽車排放造成的城市空氣污染的擔憂,而停車場的不足和價格上的政策限制,再加上人們對停車場公益性期望值的要求過高,使得很多城市停車場無法真正進入市場調節。國務院這次常務會議推出的“新政”,對於城市汽車發展的走向和停車場的設立,可以説是一場“革命性”的大調整。 首先是對於電動汽車充電樁的設立和停車場建設的結合。會議確定,一是把城市合理規劃佈局和建設停車場結合起來,加快配建充電樁、城市充換電站、城際快充站等設施。我們都知道,我國的電動汽車生産技術已趨於成熟,電動汽車因綠色環保,維護費用和運行成本遠低於燃油汽車,而深受消費者的歡迎,但由於充電配套設施的嚴重不足,以至於電動汽車還沒有成為城市私家車的主流,而我們城市很多有汽車的家庭,使用汽車代步主要就是上下班和在市區範圍內購物休閒,如果充電樁能夠在停車場或部門企事業等單位隨處可見,城際之間充換電站、快充站等配套設施,能夠像加油站那樣普及,遠途公共交通方便快捷和舒適,電動汽車註定會迅速取代燃油汽車城市城市交通工具的主流。常務會議提出新建住宅停車位建設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的比例應達到100%,大型公共建築物、公共停車場不低於10%。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市縣城市交通“電動化”,這不但給城市汽車消費和國內汽車生産廠家指明了發展走向,更是在破解城市空氣污染的一項重大發展戰略。 其次是對充電配套設施和停車場的投資運營收費,會議確定:放寬準入,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PPP等方式參與。企業和個人均可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原則上不對泊位數量做下限要求。鼓勵個人在自有停車庫(位)、各單位和居住區在既有停車泊位安裝充電設施。這意味著今後公民個人和企業單位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幾乎是“零門檻”,也意味著今後季節性旅遊景點一些臨時收費停車場的合法化。每年春秋夏冬,城市近郊一些富有特色的田園風光,都會吸引不少城市遊客前來踏青觀光,一些村民也會抓住有利時機利用房前屋後暫時閒置的地塊,為前來的遊客提供停車服務,因收費或收費價格導致的糾紛,常常因為無規可依飽受爭議,國務院推出的這項新政表明,今後類似這樣的臨時停車場只要經過相關部門臨時審批,不僅收費合法,收費的價格也由市場調節。常務會議明確:加大財稅、金融、用地、價格等政策扶持,通過企業債券、專項基金等方式支持充電設施和停車場建設,制定相關收費辦法,放開社會投資新建停車場收費,允許充電服務企業向用戶收費。鼓勵地方採取基金注資、投資補助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這意味著充電樁和停車場的設立運營和收費,除政府設置的公共配套設施以外,已經全面放開和進入市場化。 為了確保放開後的充電和停車場設施運行有序規範,常務會議同時確定,完善相關標準規範,支持移動充電、智慧停車等推廣應用,通過“互聯網+”盤活資源。為群眾提供良好公共服務。這就可以看出,在對充電柱停車場設置和收費全面進入市場的同時,對於佔用公共資源或由政府、集體、企業等單位興建的這些配套設施,依然強調他的公共屬性,也充分體現出“公益歸公益,市場歸市場”基本原則,結合實際來看,對一些社區、小區佔用公共資源興建的充電和停車場設施經營收費,更需要強調規範和為群眾提供公共服務。對於隨意擅自大幅漲價行為,並不在新政允許範圍之內。 國務院常務會議推出的這一系列新政,其主體是倡導綠色環保和便利利民,放寬停車場建設的資本準入,更是為解決眾多城市停車難的迫切需求,可以預想,新政的推出落實,勢必對城市私家車的消費趨勢産生重大影響,電動汽車取代燃油汽車成為城市交通工具主流已經視目可期,逐步完善的充電和停車場設置,註定也會大大緩解停車難,沒有汽車尾氣排放的城市,藍天白雲和清新的空氣,也一定不再會是城市百姓的奢望。(朱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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