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大多數人利益,是市場的順應市場,該政府的不避職責,歸社會的強化合作,這是出租車新舊業態融合發展的正路。 自從國內多家互聯網叫車平臺推出各種專車服務以來,贊成與反對的辯論就從未停息。但至少在一點上爭論各方是有共識的:“專車”的出現是一條鯰魚,必將攪動出租車行業的變革。 這種“鯰魚效應”已經顯現。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公佈了兩份“徵求意見稿”,意在通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進行規範。兩份徵求意見稿,使“專車合法化”的靴子終於落地,回應了人們期待已久的改革命題。這將是世界上第一個認可專車、規範專車的法規,在許多市場化國家明令禁止專車的環境下,我們在國家層面予以認可,體現了政府對創新的鼓勵和包容,從中也可感受到,監管部門助推出租車新舊業態融合發展方面的改革思路。 應該説,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在全世界都是一個新生事物,政府如何監管一直爭議不斷;傳統出租車行業的發展,也是諸多大城市共同面臨的老難題。交通部起草的這兩份文件,歷時9個多月、召開30余次會議,徵求了多方意見並借鑒了國外經驗。但正如論者指出的,各國或堵或疏的舉措,往往是“順了姑心失嫂意”,很難做到各方皆大歡喜。因此,有人對這些文件內容産生疑慮,也是預料中的。專車的準入門檻是否過高,一些條文是否在保護落後業態……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如果這些疑慮是誤解,相關部門需要像文件起草時一樣,耐心誠懇地給予回復;如果有的問題確實存在,則需通過進一步細化予以調整。 到今天,新舊業態融合發展的改革方向,已經成為上上下下的共識。關鍵在於,如何融合發展? 可以説,出租車的新舊業態就像奔馳在同一車道上的兩輛賽車,交通部兩份文件提出融合發展思路,並對網約專車“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眾出行”的作用給予肯定,是想把二者從混戰拼殺的單賽道,融合發展到有序互補的多賽道,實現兩者並軌同行、美美與共。這其中的難度,不言自明,考驗的是政府“調和鼎鼐”的現代化治理水平。能不能推進這種融合,關鍵在於能否把握好兩個平衡。 首先是平衡發展權利。任何事物都是相對的,新舊業態絕非“你死我活”,必須對二者的發展留出空間、做出設計、給出路徑,不能在改革中激化矛盾、製造新的衝突。傳統出租車行業積弊甚重,這次深化改革如能像方案設計的那樣厘清發展定位,克服經營權、價格、承包費等多年為人詬病的“頑症”,無疑是給出租車從業者鬆綁的一大歷史進步。同時,網約專車也需要有個“説法”,對其監管規則、責任義務進行明確界定,既給予應有的管理,也留出發展的空間。這種空間,必須是切實能夠兌現的,不能“看起來很美”卻“障礙萬千重”,否則就會如輿情擔憂的那樣,成為絆倒專車的“致死繩索”。 其次是平衡多方利益。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調整,必須兼顧各方利益訴求,既不能“拉偏架”幫出租滅了專車,也不能活了專車、死了出租。叫車軟體優步在歐洲擴張之時,就曾引來出租車司機抗議。新舊業態如何此長彼長,而不是此消彼長,需要錯位競爭、相互補充,全局考量。改革方案應盡力體現這種政策引導,使二者在差異化經營上各美其美,成為城市客運系統中的並蒂蓮。 “給地方充分的自主權和政策空間”“不搞‘一刀切’”“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具體車輛標準、營運年限和車輛標識”……交通部文件中的這些表述,留出了“中央定方向、地方做試點”的空間,也表明了改革的複雜性。如何堅守改革為了人民的根本立場,在頂層設計中貫徹鼓勵創新、規範市場、保護乘客的理念,同時順應簡政放權的時代潮流,對一些可能被權力濫用的條文,作出約束性解釋和限制條款,避免出現新的壟斷和壁壘,都需要各地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修正。 越是處在改革深水區,越要充分把握其中的複雜性和艱巨性,在改革系統性和方法論上形成共識,在共同解決問題中求取最大公約數。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是市場的順應市場,該政府的不避職責,歸社會的強化合作,這才是出租車新舊業態融合發展的正路。(李洪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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