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變“居住”往前一大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22 11:01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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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月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完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推動企業加大研發力度,決定在全國推廣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部分所得稅試點政策,推進結構調整,助力創業創新;通過《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鎮化;部署進一步深化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試點,為服務實體經濟積累經驗。

  儘管在中央政府正式通過《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建立居住證制度之前,一些省市已經先行先試,先期建立了居住證制度,但終究只是這些省市的“自選動作”,受益人群有限。而隨著《居住證制度》變成國家的“規定動作”,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受益人群將大大擴大。

説到“居住證”,就不得不提“暫住證”,這可以説是一個讓很多進城務工人員既愛又恨的證件。有了這個證件,在城市生活期間很多事情可以順利辦理,很多權益可以得到保障,但是這個證件又時時刻刻在提醒進城務工人員,自己在這個城市只是“暫住”,只是“二等公民”,儘管部分務工人員已經在城市生活了十幾年、幾十年,也買了房,立了業,但是在教育、醫療、就業等等各項公民權益上,還是與真正的城鎮戶籍有著不小的距離。

  戶籍制度改革的最終目的,就是逐步剝離附加在戶口上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險等權益,儘管和真正的城鎮戶口比起來,居住證仍舊有差異,有距離,但終究是往前邁進了一大步,也就是在推動社會公平公正方面邁進了一大步。與此同時,從暫住證到居住證,再到城市戶籍,這也是充分考慮居住證持有者所生活的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之後做出的一個務實的選擇,符合順序漸進,“梯度賦權”的戶籍制度改革原則。

  城鎮化是大勢所趨,但是戶籍制度改革的相對滯後,讓很多人覺得當下的城鎮化,總像是摻了水分一樣,城市規模大了,城市人口多了,但是部分城市新增人口在公民權益上卻仍舊停留在城鎮化之前。那麼這樣的城鎮化,就是值得懷疑的,至少其質量與水平,是無法令人滿意的。居住證制度的推行落實,最重要的作用是保障權益的實現,進而承擔起城鎮化調節器的責任,是推動城鎮化健康有序發展的必然需要。

  先期的居住證試點工作也證明,居住證在提高城鎮化質量,保障權益公平公正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以上海為例,持有居住證的居民所能享受的公共服務,已經非常接近戶籍人口。居住證制度可以在合理控制城市規模的同時,在暫住證和城市戶口之間實現很好的過渡,進而提高對各類人群的公共服務覆蓋率。因此可以説,在城市管理中,在國家城鎮化的過程中,居住證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苑廣闊)

責任編輯: 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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