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創”再添助力
自主創新示範區部分所得稅試點全國推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22 15:22 來源: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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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國務院決定,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部分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國策匯議”專欄解讀:創業創新再添助力。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我們還有很大空間,積極的財政政策要繼續發力。”“要加大結構性減稅和定向減稅,為未來發展培育新動能,用政府稅收減法,換取‘雙創’新動能加法。”

  李克強總理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的重要議題之一是,在全國推廣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部分所得稅試點政策。

  所謂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在推進自主創新和高技術産業發展方面先行先試、探索經驗、做出示範的區域。2009年3月,北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成為第一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同一年12月,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成為第二個。2011年3月,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成為第三個。截至目前,國務院已批復10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在這些地方,實施的是支持創新企業的稅收政策。

  如今,在全國推廣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部分所得稅試點政策,釋放什麼信號?財經評論員代鵬分析,這將引導資本更加合理有效地進入創新産業中,形成創新機制。越來越精準的財政調控政策和稅收減免政策和激勵政策,既體現了我們整個産業調整的意圖,也為更好運用財政資源完成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更為開闊的領域。

  代鵬列舉了這項政策的三大好處。第一,可以通過提高利潤回報的方式引導更多資金進入相關領域。第二,所得稅的減免可以使企業的生存能力顯著提高。第三,對於相應企業所在的自主創新示範區,這項政策將使它們更加具有吸引力,對地方的經濟也將起到更好的推動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對此話題作出進一步解讀。

  經濟之聲:概括地説,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部分所得稅試點政策,都有哪些優惠的做法?

  施正文:一是把有限合夥制度創投企業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進行投資抵免,原來創投企業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適用這個政策,這次擴大了範圍。第二個就是,對於技術所讓轉得,這次把居民企業轉讓非獨佔許可使用權也納入到優惠範圍。第三,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和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股東和技術人員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還有一個,就是關於加計扣除,這次範圍擴大了。除了不允許適用的行業,都可以適用。費用扣除的範圍包括了外聘人員勞務費、專家諮詢費等。此外還可向前追溯。

  經濟之聲:這一政策利好的直接受益方將會是哪些?怎麼評估它對創業創新的影響?

  施正文:凡是企業進行創業創新,有技術成果的主體和行為,都有優惠。顯然它對推動“雙創”、促進企業提質增效有重要的意義。至於影響方面,一個就是加計扣除,負擔降低了;另外就是鼓勵高新技術企業把利潤轉為股本,因為分期繳納可以減輕納稅負擔,否則轉贈股本還要拿錢來交稅,不利於企業有效投資。

  經濟之聲:轉讓股本之後是不是要繳納轉讓股本的所得稅?

  施正文:未來轉讓了就需要繳稅,但是在股本沒有變現時,他想自己投資,這個時候不能讓他納稅。

  經濟之聲:國務院今年6月發佈《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要構建普惠性政策扶持體系。這一最新稅收政策,是否可以認為是完善普惠性稅收的措施?

  施正文:我們原來有些稅收優惠指的是在特定的地區,這樣會造成稅收政策的洼地,不利於企業公平競爭。“雙創”應該是全社會的,我們優惠政策的調整就是要在試驗之後,如果效果好,就迅速在全國推廣施行。

  經濟之聲:我們怎麼理解投資的抵免?

  施正文:創業投資是一個風險投資,風險投資有可能得不到回報。這次按照投資額的70%來進行抵免,即使沒有收益,投資的成本也有可能在所得稅當中獲得抵免。這樣就能鼓勵企業進行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就會促進創業創新。

  經濟之聲:那麼對投資者有沒有限制?比如任何一家正常經營的企業應納稅額是100塊錢,我投資了50塊錢,這50塊錢就可以抵稅嗎?

  施正文:對。但是這50元的投資用抵的所得額,必須是從被投資對象那裏分回來的所得,其他所得因為不屬於創新型投資,就不能抵免,它是個定向的減稅政策,必須是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這樣才能鼓勵這些投資的基金,讓它們有更大的風險承受能力。(記者 馬尚田)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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