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居住證又迎來了新的好消息,在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得以通過,還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等方式落戶的通道。
仍然有必要對居住證來一番打量,居住證更多的是針對城市外來人口,是為保障他們在居住地就業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作為戶籍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一環,值得一提的是其前身——暫住證,雖然只有一字之別,但卻有著根本性的區別,暫住證主要是對人口進行管理,這個證不附帶任何福利。但是居住證就包含了一部分福利。換句話説,一個僅僅是負責登記管理,另外一個則意味著權利的存在。
從草案到暫行條例,雖然最終還要經過全國人大的審議,但是,居住證制度的全國推行將只是時間問題。事實上,居住證在近年來關於戶籍改革的聲音中,早就是唱得響亮的一齣,早在2010年,國務院文件便首次提出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公安部2012年底報送了《居住證管理辦法(送審稿)》。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明確提出,要推進居住證制度改革的步伐,2014年7月,《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出臺,並正式向全社會徵求意見。
進一步來看,自中央提出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以來,各地都相繼出臺了戶籍制度改革意見,其中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居住證制度也已經成為共識。於此而言,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並無太多意外。
但是,仍需看到的是,此次通過的草案,有著令人興奮的價值點。首先是在於以法治方式肯定了居住證制度的現實價值,能夠從頂層設計的層面,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蓋。根據草案的規定,各地必須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提高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務水平。
如果説此前各自為政下的“推行居住證制度”探索,是在城市發展挑戰下的倒逼之舉,那麼,此次草案的通過,則是從法治層面、從權利均等層面等現代城市社會建設的主動介入,它意味著公共服務均等化成為城市管理中的共識。
其次,作為戶籍制度改革中的一個過渡性制度安排,居住證制度體現出漸進性改革智慧。從未來的戶籍制度改革來看,建立統一的城鄉戶口登記制度,最終形成戶籍管理制度的“一國一制”應是可期的願景,事實上,在2014年國務院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已經明確到2020年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但是,戶籍制度改革畢竟不是簡單的屬地管理變革,而是牽涉到福利與服務利益分割、牽涉到公共財政的支出規模、牽涉到城市治理等問題,必須通過漸進式改革。而居住證制度的推進,便是以漸進的方式,在戶籍改革與福利均等間,探索相對公平與絕對公平間的平衡。這樣的探索,將為進一步實現城市更大範圍的公共服務均等化,有著積極的意義。
當然,在對居住證制度致以玫瑰色想象的同時,仍面臨現實挑戰,比如此前有論者所擔心的,積分落戶的設定,如何實現引進人口的平衡性和多樣性,既要鼓勵高端人才入戶,也要給普通勞動者以希望;比如隨著人口流動越趨頻繁,如何解決人口流動和公共服務本地化之間不匹配的問題。所以説,居住證制度並非無所不能,如何實現以城市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核心的平權,依然在於制度的細節設計中。(高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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