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安全不達標 考核省長要問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1-13 10:22 來源: 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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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目的、對象、組織、步驟和原則,並對監督檢查、考核內容、評分辦法、實施步驟、結果運用、工作要求等具體事項作了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國務院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確保耕地面積基本穩定、質量不下降,糧食生産穩定發展,糧食可持續生産能力不斷增強。二是保護種糧積極性,財政對扶持糧食生産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長,提高種糧比較收益,落實糧食收購政策,不出現賣糧難問題。三是落實地方糧食儲備,增強糧食倉儲能力,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地方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安全。四是完善糧食調控和監管體系,保障糧食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不出現脫銷斷檔,維護糧食市場秩序;完善糧食應急保障體系,及時處置突發事件,確保糧食應急供應。五是加強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和超標糧食處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六是按照保障糧食安全的要求,落實農業、糧食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任務,確保責任落實、人員落實。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表示,對於主銷區而言,糧食安全主要有兩大指標必須要省長負起責任來:一是糧食自給率不能太低,不能過分下降,更不能完全依賴外省運糧,這是確保糧食安全的先決條件;二是主銷區至少要保證六個月的儲備水平,現在這些地區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儲備成本太高,需要優先解決。

    《辦法》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辦法,結合各自實際情況,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本地區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考核辦法,確保將糧食安全責任落到實處。《經濟參考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湖北、貴州、安徽、廣東等省份已于近日相繼發佈了省一級完善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文件。(記者 林遠)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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