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7日電(記者 馬勇、鄭昕)青海省民和縣近日出臺紅頭文件,要求縣機關單位繳納“綠化費”。而該行政事業性收費早在2013年就已被財政部和發改委叫停。 兩年來,國務院已累計取消和下放8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也有不少行政事業性收費被取消。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簡政放權,但基層一些地方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卻卡在“最後一公里”,這種現象急需整改。 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深化改革的重點,也是簡政放權的難點。由於部門利益難以觸動,因而好政策會在一些地方遭遇“松了手剎踩著腳剎”的現象。甚至在一些地方,行政收費實際上已變成行政部門重要的經費來源。對這種亂收費問題,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必須加大監督力度,防止出現政策落實的梗阻。 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疏通“最後一公里”,做到“上放下也放”,就要一根竿子插到底地“抓落實”。應以制度化安排解決部門機構改革動力不足的問題。應以督查促落實,明確監督的措施、內容以及程序,明確政府內部層級監督主體,將民主評議監督與第三方評估、社會評價、輿論監督結合起來,對政策落實開展全面監督,防止一些部門利益擠佔公眾利益。 改革不斷深化,簡政放權在“深水區”越蹚越深。消除制約簡政放權向縱深推進的阻礙因素,應不斷在體制機制上破除圍繞行政事業性收費而形成的部門利益鏈條,最終全面落實行政權力運行的法治化。應從立法源頭確保“收費法定、依法收費”,做到行政收費于法有據。 民之所望,乃施政所向。簡政放權的效果,最終要由百姓來檢驗。“奇葩收費”少了,吃拿卡要少了,“門好進、臉好看、事好辦”了,權力的運行才能更加規範透明,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才能不斷提高,人民才能切實感受到簡政放權帶來的“獲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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