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一系列改進公共服務的措施,通過持續簡政放權,便利群眾生産生活,對於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都將發揮積極作用。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公共需求快速增長與公共服務供應不足之間的矛盾。教育、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的供給總量不足和供給分佈不均等問題由來已久,社會對於公共服務領域供給側改革的呼聲也最為強烈。增加公共産品、做好公共服務,既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抓手,也是通過提高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助力中國經濟實現中高速增長的“雙引擎”之一。 “十三五”規劃建議明確要求增加公共服務供給,從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增強政府職責,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並且強調,要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辦;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究其根本,就是要讓政府和市場各盡其責,各展所長,良性互動,在供給側改革中實現“雙到位”。 此次常務會議明確指出了政府在改進公共服務過程中的自我規範路徑。一是公開,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目錄清單,對服務事項逐項編制指南,列明流程、示範文本和時限,明確政府公共服務的權責體系;二是簡化,簡化辦事程序,探索將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降低群眾或市場主體獲取公共服務的成本;三是共享,依託“互聯網+”,加快推進各級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間涉及公共服務事項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驗核對,促進辦事部門相互銜接。 這些簡政放權的切實之舉,強化了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有利於釋放改革紅利,提高公共服務的總體水平。從“多頭受理”變為“一口受理”、從“群眾來回跑”變為“部門協同辦”,群眾辦事將變得更加方便。更為重要的是,政府權力的“減法”將換來市場活力的“加法”,為公共服務業發展釋放更多的政策空間,有利於鼓勵更多市場主體進入供給側。 政府把該管的事情管好,不該管的事情放權給市場和社會。通過為市場和社會主體創造平等競爭環境和提供更好的服務,利用市場和社會機制完善資源配置,形成政府購買、市場和社會提供的公共服務産品供給機制,構建多元化、社會化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有利於提高公共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擴大公共服務受益範圍,使公共服務與經濟增長協調發展,為中國經濟實現中高速增長蓄積新的結構性動力。(張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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