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于12月17日發佈《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了讓公眾更好地了解《意見》,日前,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就《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和主要內容等進行了解讀。 一、《意見》發佈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是我國新一輪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黨的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進一步要求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當前,全球範圍內自由貿易區的數量不斷增加,涵蓋議題快速拓展,自由化水平顯著提高。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外貿發展機遇和挑戰並存,引進來、“走出去”正面臨新的發展形勢。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是我國適應經濟全球化新趨勢的客觀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必然選擇。在上述背景下,國務院發佈了《意見》。這是我國開啟自貿區建設進程以來的首個戰略性、綜合性文件,對我國自貿區建設做出了“頂層設計”,提出了具體要求。 二、我國目前自由貿易區建設情況如何? 截至目前,我國已簽署14個自貿協定,其中已實施12個自貿協定,涉及22個國家和地區,自貿夥伴遍及亞洲、拉美、大洋洲、歐洲等地區。這些自貿協定分別是我國與東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蘭、智利、秘魯、哥斯達黎加、冰島、瑞士、韓國和澳大利亞的自貿協定,內地與香港、澳門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以及大陸與台灣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 此外,我國也正在推進多個自貿區談判,包括《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中國—海灣合作委員會自貿區、中國—挪威自貿區、中日韓自貿區、中國—斯裏蘭卡自貿區和中國—馬爾代夫自貿區等。此外,我們還在推進中國—新加坡自貿區升級談判、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區第二階段談判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談判。 三、我國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意見》明確提出了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指導思想,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要求,堅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堅持與推進共建“一帶一路”和國家對外戰略緊密銜接,堅持把握開放主動和維護國家安全,逐步構築起立足周邊、輻射“一帶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 四、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要堅持什麼原則? 《意見》提出了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要堅持的四個原則:一是擴大開放,深化改革。通過自由貿易區提高開放水平和質量,深度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拓展開放型經濟新空間,促進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地服務國內發展。二是全面參與,重點突破。全方位參與自貿區等各種區域貿易安排合作,重點加快與周邊、“一帶一路”沿線以及産能合作重點國家、地區和區域經濟集團商建自由貿易區。三是互利共贏、共同發展。以正確義利觀指導自由貿易區戰略的實施,尋求利益契合點和合作公約數,推動我國與世界各國和各地區共同發展。四是科學評估,防控風險。努力排除自由貿易區建設中的風險因素,同時,提高開放環境下的政府監管能力,建立健全並嚴格實施安全審查、反壟斷和事中事後監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確保國家安全。 五、我國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目標是什麼? 《意見》明確了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近期和中長期目標。近期目標是,加快現有自由貿易區談判進程,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逐步提升已有自由貿易區的自由化水平,積極推動與我國周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建立自由貿易區,使我國與自由貿易夥伴貿易額佔我國對外貿易總額的比重達到或超過多數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水平;中長期目標是,形成包括鄰近國家和地區、涵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及輻射五大洲重要國家的全球自由貿易區網絡,使我國大部分對外貿易、雙向投資實現自由化和便利化。 六、我國未來將形成怎樣的自由貿易區建設佈局? 《意見》對我國自由貿易區建設的佈局在周邊、“一帶一路”和全球三個層次做出了規劃。一是加快構建周邊自由貿易區。力爭和所有與我國毗鄰的國家和地區建立自由貿易區,不斷深化經貿關係,構建合作共贏的周邊大市場。二是積極推進“一帶一路”自由貿易區。結合周邊自由貿易區建設和推進國際産能合作,積極同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商建自由貿易區,形成“一帶一路”大市場,將“一帶一路”打造成暢通之路、商貿之路、開放之路。三是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貿易區網絡。爭取同大部分新興經濟體、發展中大國、主要區域經濟集團和部分發達國家建立自由貿易區,構建金磚國家大市場、新興經濟體大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大市場等。 七、我國加快建設高水平自由貿易區有哪些具體措施? 《意見》對加快建設高水平自由貿易區,提出了八個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一是提高貨物貿易開放水平。與自由貿易夥伴共同削減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相互開放貨物貿易市場,實現互利共贏。 二是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在與自由貿易夥伴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逐步推進負面清單談判模式。 三是放寬投資準入。大力推進投資市場開放和外資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實質性改善我國與自由貿易夥伴雙向投資準入。積極穩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各項試點,加強與自由貿易夥伴貨幣合作,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四是推進規則談判。對符合我國需要的規則議題,在自由貿易區談判中積極參與。參照國際通行規則及其發展趨勢,結合我國發展水平和治理能力,加快推進知識産權保護、環境保護、電子商務、競爭政策、政府採購等新議題談判。 五是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強原産地實施管理,積極探索在更大範圍實施經核準出口商原産地自主聲明制度。改革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管理體制,加強關檢等領域合作,逐步實現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受理。 六是推進規制合作。加強與自由貿易夥伴就各自監管體系的信息交換,促進在監管體系、程序、方法和標準方面的適度融合,減少貿易成本,提高貿易效率。 七是推動自然人移動便利化。為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的人員出入境提供更多便利條件。 八是加強經濟技術合作。適當納入産業合作、發展合作、全球價值鏈等經濟技術合作議題,推動我國與自由貿易夥伴的務實合作。 八、我國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有哪些保障體系和支持機制? 《意見》對健全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保障體系和完善相關支持機制提出了具體要求。 關於健全保障體系,一是要繼續深化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在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先行先試,探索最佳開放模式,為對外談判提供實踐依據。二是要完善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保持外資政策穩定、透明、可預期。三是要完善事中事後監管的基礎性制度,加強對市場主體“寬進”以後的過程監督和後續管理。四是要繼續做好貿易救濟工作,依法開展貿易救濟調查,維護國內産業企業合法權益。五是要研究建立貿易調整援助機制,在減少政策扭曲、規範産業支持政策的基礎上,對因關稅減讓而受到衝擊的産業、企業和個人提供援助,提升其競爭力,促進産業調整。 關於完善支持機制,一是要完善自由貿易區第三方評估制度,通過第三方機構對自由貿易區談判進行利弊分析和風險評估。二是要加強對已生效自由貿易協定的實施工作,提高協定利用率,用足用好優惠措施。三是要加強對自由貿易區建設的人才支持,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質好、全局意識強、熟悉國內産業、精通國際經貿規則、外語水平高、談判能力出色的自由貿易區建設領導、管理和談判人才隊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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