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劉錚 李延霞)歲末年尾,一批以“互聯網金融創新”為外衣的非法集資風險集中暴露,有些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偵查,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金融創新固然需要一定的寬容度,但監管部門須主動作為,嚴防非法集資借偽金融創新“還魂”,掏空百姓錢袋子。 隨著互聯網金融“爆炸式”增長,一些非法集資活動借機以“互聯網金融創新”之名行欺詐之實。短短幾年,我國P2P網貸平臺已超過兩千家,累計成交量突破萬億元大關,其中難免泥沙俱下、魚龍混雜。而非法集資往往打著網貸、網絡理財産品之名,短期內大量募集資金,動輒許以百分之十幾甚至更高收益率,甚至給經辦人員高額提成。事實上,哪能找到足以長期支撐這樣收益率的實體經濟項目?這些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屢屢出現,危害嚴重。 借“互聯網金融創新”搞非法集資,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百姓。一些大爺大媽金融知識和風險識別能力不足,容易受“高收益”吸引和虛假宣傳誘惑,有的甚至把畢生積蓄拿出來,換來的卻是上當受騙。如果此類偽金融創新任其發展下去,不僅會掏空受害群眾的錢袋子,而且會積聚系統性金融風險,甚至危害社會穩定。 風險暴露、百姓受損,監管之“劍”必須儘快出鞘。十部門今年7月公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然而相關細則至今仍未出臺。人們期待監管部門真正出手,該設定的門檻必須設定,該執行的監管必須嚴格執行,在人員資質、業務範圍、運作規則、責罰標準等方面堵上漏洞,防止非法集資鳩佔鵲巢,野蠻生長。 值得注意的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誰的孩子誰抱走”的監管格局,容易造成監管真空和套利空間,讓非法集資有機會披上“互聯網金融創新”外衣招搖撞騙。未來只有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才能讓“草根金融”更好地為“草根”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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