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記者吳晶 王思北)根據國務院17日公佈的《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家將符合條件的城鄉特困人員全部納入救助供養範圍,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 2014年2月,國務院頒布的《社會救助暫行條例》規定: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社會救助分會副會長左停指出,特困人員供養制度是傳統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的延續與發展,它進一步明確了救助供養對象、程序、內容和標準等。這次公佈的《意見》進一步規範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制度內容,如在救助供養內容方面,從提供基本生活條件、給予照料服務、提供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在標準方面提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對救助供養制度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社會福利等制度的有效銜接也提出了具體保障措施。 據統計,截至2014年10月,全國農村五保人數為531.8萬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無”群眾51.8萬人。 左停認為,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呈現中高速增長新常態,而以現代化、城鎮化為特徵的社會轉型仍未完成,“三無”特困人群在經濟上沒有收入來源和勞動能力、社會心理上缺少基本的家庭照料和生理上老幼殘疾,屬於我們社會中最最困難的群體,儘管人數不多只佔社會總人口的1%左右,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是守護社會基本價值底線、維持社會穩定的核心環節。 據悉,目前我國已對特困老人、困境兒童和重度殘疾人等特困人員形成了一個以民政系統為核心,殘聯、扶貧、住房、衛生計生、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系統相互補充的社會救助網。但在特困供養對象認定標準、供養標準、供養水平和服務等方面,還存在很大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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