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解讀 日前,中央出臺《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推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有關專家學者表示,《意見》將對構建科學規範、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 簡政放權是人才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舉措 浙江下放基層醫生高級職稱評審權,廣東向高校下放崗位設置、公開招聘等權限……近年來,用人自主權落實不到位的現象仍較為普遍,改革人才管理體制,成為廣大用人主體和人才的熱切期盼。 國家行政學院國家戰略研究中心主任薄貴利指出,《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瞄準癥結,圍繞“推進人才管理體制改革”,列出了四項改革內容,對於進一步理順政府、市場、社會、用人主體關係,明確各自功能定位、釋放人才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簡政放權是人才管理體制改革中的核心舉措。”薄貴利指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市場和政府關係作出新界定。當前,我國人才管理的行政色彩比較濃厚,市場的決定性作用還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對此,《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這些措施很有新意,直擊問題靶心。”薄貴利表示,政府在人才管理方面正確發揮作用,就是要根據政社分開、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離要求,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市場能做的事情交給市場。 健全市場化、社會化的人才管理服務體系,是“推進人才管理體制改革”的另一項內容。薄貴利表示,做好新形勢下的人才工作,既需要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也需要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對此,《意見》明確了兩方面內容:一方面,著力完善人才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的便捷性;另一方面,積極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政府與市場主體、社會組織等有序分工、良性互動,將為人才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服務保障。”薄貴利説。 探索建立以創新創業為導向的人才培養機制 教育在人才培養中起著全面的基礎性作用。當前,我國在創新教育培養模式上取得了很大進展,但仍存在重應試教育、重知識灌輸、輕創新創造等現象。教育部人事司副巡視員趙丹齡表示,好的教育培養模式應該培養、誘導、激發潛藏於人才思維深處的創新因子,調動人才創新積極性,在一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環境中迸發創新創造活力。對於如何培養人才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意見》指出了方向:探索建立以創新創業為導向的人才培養機制,完善産學研用結合的協同育人模式。 人才工作要為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任務服務,人才培養不能與經濟社會發展脫節。《意見》明確指出,突出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導向,建立高校學科專業、類型、層次和區域佈局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産業人才需求預測。“這是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快速反應,將進一步推動人才培養和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局長宋亞晨表示,符合實際、有前瞻性的産業人才需求預測是重要基礎,將需求預測轉化為高校人才培養動態調整,需要政府、企業、高校形成合力,共同打造。 在宋亞晨看來,《意見》的一個突出亮點是首次明確提出要“優化企業家成長環境”。他表示,這個提法很好地體現了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要“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精神以及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注重調動企業家、創新人才、各級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這一要求。宋亞晨認為,《意見》中提出的具體措施直面當前改革發展需求,將進一步釋放企業家隊伍活力,讓企業家人才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意見》強調,要促進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趙丹齡指出,目前,青年人才已經成為國家人才隊伍的主體,以教育系統為例,2014年全國高校教師45歲(不含)以下佔71.65%,“要給機會、給信任、給支持、給自主權,建立健全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為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鋪路搭橋。” 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評價機製作用 人才評價標準單一,導向急功近利,“掀鍋蓋”過勤,“行政色彩”濃厚,往往是“評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參評”……種種現象表明,因人才評價機制不夠科學,部分人才的成長髮展和作用發揮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意見》切中要害、對策務實、意義深遠。”中國社科院人事教育局局長張冠梓指出,要發揮人才評價的指揮棒作用,必須深化改革,科學制定評價標準,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評價機制的作用。 《意見》提出,“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加快建立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的人才評價制度。”張冠梓表示,完善人才評價機制,首要任務是發揮市場主體在人才評價中的基礎作用和主導作用,減少政府對市場主體的干預。政府的任務是搞好頂層設計和宏觀管理,規範市場專業評價機構的人才評價行為,切實保障人才的各項權益。 根據《意見》內容,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是人才評價制度改革的方向,應如何實現?張冠梓認為,一方面,要改革人才評價方式和機制,評價主體選擇要社會化,做到“問東家、問專家、問大家”;另一方面,要推動第三方專業化機構評審評價,著力培育專業化的人才評價機構;同時,打造一支社會化的評審專家隊伍,保障評價結果的公平性、獨立性和權威性。(記者 姜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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