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至,殯葬行業存在的問題被社會廣泛關注,輿論呼籲立法規範 清明節將至,殯葬行業的諸多亂象再次被社會各界所關注,輿論呼籲對殯葬行業不規範不文明現象強化監管。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2015年推出的《殯葬綠皮書》稱,目前我國殯葬事業法治建設滯後,應強化頂層設計、推進法治殯葬,促進《殯葬法》出臺。 3月30日,該研究所馬金生博士對《工人日報》記者表示,殯葬行業一部行政條例《殯葬管理條例》已修訂10多年,至今未推出,《殯葬法》立法之路更顯遙遠。當天,這一情況也得到民政部相關人士的證實。 亂象頻發呼籲法律護航 《殯葬綠皮書》稱,我國殯葬事業的難點主要體現在:基本公共服務有效供給不足;個別地區片面追求火化率;墓地價格虛高、清明祭掃和墓地規劃無序。 “我國殯葬管理和服務總體水平與群眾需求的矛盾非常突出,社會輿論常以‘壟斷暴利’等詬病殯葬業,殯葬服務面臨信任危機。”參與該書編寫的高級經濟師朱金龍説。 馬金生表示,由於土地資源短缺,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型城市很多公墓都出現墓地緊缺,開始限售墓位。“各地出現一些‘天價墓地’,甚至出現‘死不起’的現象,這説明我們的殯葬理念仍有改善空間,而法制監管也需跟上。” 中國司法雜誌社總編輯劉武俊表示,近年來涉及殯葬行業的貪腐職務犯罪頻頻發生,也令社會輿論詬病。 全國人大代表朱民曾多次建議:國家應通過立法對殯葬活動進行界定和規範。 行政法規修訂滯後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所長李伯森介紹,1997年7月出臺的《殯葬管理條例》是目前我國關於殯葬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是由國務院發佈的行政性法規。但條例立法層次較低,原則性強,可操作性弱。在殯葬立法缺失、作為法律法規補充效力的殯葬標準體系建設不完善的情況下,行政法規修訂的滯後,必然導致依法行政效能弱化。 “現行的條例內容過於簡單抽象,在執行中難以有效實施。”李伯森説,2012年《行政強制法》頒布實施後,取消了民政部門對非法土葬、亂埋亂葬行為可以強制執行的條款,新的執法機制還沒有建立,殯葬執法難度大。如條例設定的處罰條款多以“責令改正”、“責令恢復原狀”等形式錶述,處罰力度弱、違法成本低。同時,殯葬執法程序方式不明顯、不統一,導致各地在違規殯葬行為的查處上存在標準尺度不一、寬嚴力度有別、自由裁量權過大等問題。 民政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李健表示,僅僅修訂條例仍難滿足我國殯葬業發展和群眾需求,未來亟須制定《殯葬法》。一些法學界人士也建議殯葬立法儘快升級,納入法治軌道。他們建議儘快完成條例修訂,同時抓緊研究制定殯葬法,以法律的形式規範殯葬行為和殯葬行業秩序。 打破利益格局阻力重重 馬金生告訴記者,立法道路之所以艱難,一個重要原因在於陳舊的社會殯葬觀念一時難以破除。各地情況不同,難以達成立法共識。“各地殯葬風俗不一,且積習過重,很多事情和道德觀唸有關;由法律明文規定的話,邊界很難把握。”馬金山同時認為,殯葬服務涉及一些行業機構的壟斷利益,打破這樣的利益格局阻力重重。 殯葬立法要注意尊重具體國情和傳統習俗,充分吸納民意,在法律與民俗之間尋找平衡點。對此,劉武俊表示:“雖然阻力重重,但解決‘死不起’問題終究還得靠殯葬立法,全社會亟待一部為‘死’提供法律保障的殯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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