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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電子商務司負責人就《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進行解讀

2016-05-30 09:09 來源: 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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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6〕24號,以下簡稱《意見》)。近日,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負責人就《意見》進行解讀。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主要解決哪些問題?

流通領域是與互聯網接觸最早、融合最深、影響最大、成效最明顯的領域之一。互聯網改變了流通的組織結構,使得流通的環節大幅減少,生産直接對接消費成為可能;互聯網改變了流通的作業時間和流通半徑,使得流通的時空障礙消失了,隨時隨地消費成為常態;互聯網還提升了流通的效率,降低了流通成本,豐富了流通業態,改變了流通市場的格局。互聯網使得流通脫胎換骨,煥發生機,更為精準、有效地對接生産和消費,對國民經濟的基礎性支撐作用和先導性引領作用更加突出。一方面,互聯網加速了國內統一大市場的形成,要素充分流動,資源合理配置;另一方面,阿裏巴巴、京東等一批國內流通企業加速拓展國際市場,成效斐然,增強了我國互聯網經濟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

可以説,互聯網引發了新一輪的流通革命,但互聯網與流通的融合發展並非坦途,進一步發展還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突出表現在“硬瓶頸”和“軟制約”兩個方面。一是要突破信息基礎設施、冷鏈運輸、“最後一公里”物流滯後等“硬瓶頸”,包括農村寬帶普及率不高、商業智慧設施不足、冷鏈倉配體系不完善、電商與物流發展不協調等;二是要破除市場秩序不規範、制度體系不適應等“軟制約”,包括線上線下規則不統一、商業誠信體系不健全、侵權假冒行為時有發生、與互聯網發展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尚未形成等。我們認為,困難和問題是當前發展階段的産物,進一步促進發展,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是化解上述困難和問題的根本途徑。

二、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的意義是什麼?

《意見》指出,“互聯網+流通”正在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具活力的領域,成為經濟社會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的重要途徑。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有利於推進流通創新發展、推動實體商業轉型升級、拓展消費新領域、促進創業就業、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有利於降本增效,拉動消費和就業。“互聯網+流通”行動是流通領域實現穩增長、擴消費、強優勢、補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舉措。

三、《意見》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意見》明確了7項工作任務。一是加快流通轉型升級。支持企業全渠道經營,大力發展體驗消費,著力提高供應鏈管理控制能力,增強老字號等傳統品牌影響力,推動商品交易市場創新商業模式。二是推進流通創新發展。鼓勵發展分享經濟新模式,支持發展協同經濟新模式,大力發展流通創新基地。三是加強智慧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流通基礎設施投入,推動智慧物流、冷鏈物流建設,推進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加大農村寬帶建設投入,加快提速降費進程。四是鼓勵拓展智慧消費新領域。鼓勵構建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體驗式智慧商圈,實施特色商業街區示範建設工程,拓展智慧消費新産品、新技術、新服務。五是大力發展綠色流通和消費。推廣綠色商品,開展綠色商場示範活動,推動“互聯網+回收”模式創新,開展“綠色産品進商場、綠色消費進社區、綠色回收進校園”主題宣傳活動。六是深入推進農村電子商務。著力促進農産品網絡銷售,引導電子商務企業拓展農村消費市場,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整合農村物流資源。七是積極促進電子商務進社區。大力發展社區電子商務,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務消費功能,增加門店數量,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和生活品質。

四、《意見》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意見》提出5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組織開展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落實“互聯網+流通”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推進工商用電同價,引導降低實體店舖租金,階段性適當降低困難流通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二是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互聯網+流通”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境外資本加大對流通領域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應用的投入。三是增強流通領域公共服務支撐能力。鼓勵整合建設商務公共服務雲平臺,加快建立健全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加大電子商務人才培養,指導支持各類電子商務創新創意創業大賽。四是健全流通法規標準體系。加快修訂完善流通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推動線上線下規則統一,健全批發、零售、物流、生活服務、商務服務領域標準體系,加大標準貫徹實施力度,引導企業規範化發展。五是營造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環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厲打擊商家侵權假冒、虛假交易行為和平臺企業包庇、縱容等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商務信息體系建設。

五、《意見》有何亮點和創新?

國務院高度重視互聯網在流通領域的深度應用,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5〕72號)等。即將出臺的《關於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與已發文件主動對接,和國辦24號文、40號文、72號文思路一脈相承;又體現創新和差異性,針對當前實際問題,再出臺新措施、硬措施、實措施。

關於《意見》的亮點,我認為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一是指出供應鏈管控是流通企業轉型發展的必由之路。回歸商業本質,由場地經營到商品經營轉變,是實體商業轉型的核心問題。破解之法就是鼓勵百貨等零售業態積極發展買手制,提高自營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過發展連鎖經營、採購聯盟等多種組織形式降本增效,提高轉型升級的能力。

二是提出體驗消費新途徑。積極開展全渠道經營,支持企業充分應用互聯網新技術,突出商品和服務特色,全方位、全天候滿足消費需求,降低消費成本。合理佈局購物、餐飲、休閒、娛樂、文化、培訓、體育、保健等體驗式消費業態,增強實體店體驗式、全程式服務能力。

三是提出智慧消費新領域。鼓勵發展智慧商圈,利用信息技術提高商圈內資源整合能力和消費集聚水平,向主動服務、智慧服務、立體服務和個性化服務轉變。積極開發虛擬現實、現實增強等人工智慧新技術新服務,提高智慧化産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與水平。

四是提出綠色消費新方式。積極推廣綠色商品,限制和拒絕高耗能、高污染、高環境風險、過度包裝産品進入流通和消費環節。推動倉儲配送與包裝綠色化發展,提高商貿物流綠色化發展水平。推動“互聯網+回收”模式創新,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和再生資源回收有機銜接。

五是提出流通創新發展新載體。大力發展流通創新基地,為中小企業應用互聯網創業創新提供集群註冊、辦公場地、基礎通信、運營指導、人才培訓、渠道推廣、信貸融資等軟硬體一體化支撐服務。

六是指出發展分享經濟的要素、方式和目標。充分發揮平臺要素和閒置資源要素,通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營造包容寬鬆的發展環境,來實現産品和服務消費空間領域拓展和擴大社會靈活就業等目標。

七是提出智慧流通信息基礎設施。一方面加快智慧物流、農村電商雙向通道、社區電商綜合服務站等硬體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另一方面加強智慧流通基礎信息軟設施的投入,建設商務公共服務雲平臺。“軟”“硬”結合,共同構建“互聯網+流通”新型基礎設施。

八是提出增強有效制度供給,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包括:組織開展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突破現有政策限制,發展依託互聯網平臺的“無車承運人”新模式,提高物流的組織化程度和物流效率。落實“互聯網+流通”領域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保障企業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開展商業行業平均電價或峰谷分時電價試點,鼓勵用電企業合理安排用電時間,削峰填谷,提高電力資源的利用效率。引導降低實體店舖租金,鼓勵採取先買後租、先建後租等方式,保障社區菜市場、社區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務設施低成本供給。階段性適當降低困難流通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經營困難企業減壓減負、紓困解難。

九是提出營造線上線下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環境。堅持打、建結合,一方面加大對侵權假冒、無證無照經營、虛假交易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平臺型服務企業包庇、縱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另一方面,推動線上線下規則統一,創新監管手段和方式,推進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營造保障“互聯網+流通”順利實施的法制化營商環境。

以上九個方面,是以問題為導向的有的放矢,也是以目標為導向的前景規劃,既立足於當前,也惠及長遠,既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體現政府的引導和調控作用。“互聯網+流通”行動的實施,將促進流通信息化、標準化、集約化發展,加快流通現代化進程,為國民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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