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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政府權力的“減法”
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

2016-08-24 18:50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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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人社部人力資源市場司副司長張文淼參加部門戶網站在線訪談就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後監管有關問題進行解讀並回答網友提問。
【主持人】張司長,您好。感謝您接受訪談。近日,人社部印發了《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請您先向大家介紹一下我國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的整體情況。
【張文淼】人力資源市場是重要的生産要素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取得長足發展,截止到2015年底,我國共有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2.71萬家,從業人員45.1萬人,行業全年營業總收入9680億元,全年共幫助1.5億人次實現就業和流動,為2432萬家次用人單位提供了人力資源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人力資源支撐。
【主持人】《意見》提出了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等一系列措施,請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有關背景。
【張文淼】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按照中央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部署,積極推進人力資源市場行政許可和市場監管改革,2013年取消了由部本級實施的“舉辦全國性人才交流會審批”行政許可事項。2014年,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門實施的“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實行“先照後證”。2015年取消了申請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最低註冊資本金要求,並按照法定程序對《就業促進法》、《人才市場管理規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規章進行了相應修訂,以與改革成果相銜接。各地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出臺了很多創新性改革舉措,取得較好成效。 但同時,在改革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一是“先照後證”改革後,地方人力資源市場行政審批工作有待進一步規範,審批流程有待進一步簡化優化;二是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後監管抓手不足、手段方式滯後,特別是對新興業態缺少有效監管抓手;三是市場監管基礎較弱,信息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四是社會關注度較高的侵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招聘會安全、公共服務收費和效能等問題,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五是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中社會力量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各方共治格局尚不完善等。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總體部署,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後監管,我們在多次廣泛徵求各地人力資源市場管理部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等意見的基礎上,結合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工作實際和地方實踐經驗,制定了《意見》。
【主持人】《意見》的主要原則和內容是什麼?
【張文淼】《意見》作為統籌推動今後一個時期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的文件,總體上堅持三條原則:一是全面、準確、深入體現和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市場管理、轉變政府職能方面的部署,緊密結合人力資源市場的實際。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圍繞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中的瓶頸難題和各種制約,抓住重點,有序推進。三是找準方向、路徑,以創新精神和務實態度,提出實實在在、切實可行的舉措辦法。為此,《意見》從規範實施行政許可、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加強基礎建設、推進社會協同共治等五個方面提出十六條意見。
【主持人】《意見》有哪些創新點?
【張文淼】《意見》在原有工作基礎上,結合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的新形勢,在四個方面實現了改革創新:一是改革創新市場監管工作思路,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由過去主要依靠政府主管部門單一主體監管向職責法定、信用約束、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的格局轉變,由過去注重事前審批向強化事中事後和市場主體行為監管轉變。二是改革創新市場監管制度,加強“先照後證”改革後的市場監管,全面落實了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以及“放管服”等系列改革要求,進一步深化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改革,推動加快形成權責明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場監管格局。三是改革創新市場監管手段方式,引入了隨機抽查、年度報告公示、隨機抽查、建立管理信息系統等新的方式和手段,鼓勵運用新興信息技術,提升監管效能。四是改革創新市場監管機制,更加注重建立社會協同共治的監管格局,把發揮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機結合起來,強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體責任,鼓勵和引導行業協會、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市場建設和監管,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主持人】《意見》提出簡化優化審批流程,具體都有哪些?
【張文淼】按照新修訂的《就業促進法》以及《人社部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人社部令第24號)的精神,簡化優化的事項主要有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政許可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取消最低註冊資本金限額、註冊資本實繳改認繳等改革舉措。建立行政許可事項目錄,通過政府網站公開審批依據、受理機構、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審批結果等信息。推行受理單制度,精簡有關審批材料和審批環節,提高效率,依法限時辦結。編制服務指南,通過窗口發放或政府網站公佈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建立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的工作銜接機制,及時掌握經工商登記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情況,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主持人】《意見》第一次提出事中事後監管方式,請介紹一下這種監管方式的有關情況。
【張文淼】《意見》首次比較全面、系統地提出了事中事後監管機制,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是實施隨機抽查監管制度。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大力推廣隨機抽查,不斷提高隨機抽查在市場監管工作中的比重。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制定人力資源市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的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並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及時向社會公開。對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大隨機抽查力度。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深入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創建活動,建立覆蓋全行業的誠信檔案,推進誠信信息在採集、共享、使用、公開等環節的依法分類管理,強化信用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約束作用。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切實履行法定義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治水平。建立健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級評價標準和制度,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制度化、規範化、長效化。探索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積極協調工商、財政、稅務、金融、新聞等部門,對守法誠信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市場準入、投融資、企業註冊、招投標、政府採購、表彰獎勵等方面實施激勵措施;對失信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安全許可、服務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對嚴重違法失信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吊銷許可證等方式實行市場禁入,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三是建立年度報告公示制度。鼓勵各地探索建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研究制定具體辦法,明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市場管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及向社會公示業務開展情況的內容、時限和要求等,逐步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審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人社行政部門可在政府門戶網站上統一公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報告有關內容,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依託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平臺,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要求自行公示業務開展情況,並對其報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人社行政部門要依法開展抽查或者根據舉報核查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報告及公示信息,對未按規定報送和公示年度報告、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義務以及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法作出處理。四是探索運用新興信息技術提升監管效能。鼓勵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中探索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創新統計調查方法,改進市場供求信息的歸類和分析,推動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發佈,加強市場監測預測和風險預警,合理引導市場預期,準確掌握市場動態,為促進就業和人力資源優化配置提供依據。
【主持人】人們常説日常的監管並不亞於制度的制定,在日常的監管中《意見》有哪些規定?
【張文淼】《意見》中對強化日常監督檢查也有規定,總結起來有三點:一是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加強協同配合,健全與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的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及時互通執法信息,實施聯合懲戒,定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嚴厲打擊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惡性競爭等活動,及時糾正就業歧視、限制等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二是強化招聘活動管理。要按照管理權限,落實安全責任,嚴格現場招聘會審批監管。已經取消招聘會審批的地方,可結合實際探索實施事前報告制度。切實做好現場招聘會場地安全檢查和整治工作,制定完善週密的招聘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積極推廣網絡監測、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方式,加強招聘會現場監控。加強人力資源服務網站動態監測,依法規範網絡招聘活動。三是提升公共服務規範化水平。認真落實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取消收取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以及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等費用的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不得變換名目繼續收費。全面實行服務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和窗口明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辦事流程、收費標準及依據等事項,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大力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改進服務質量,發揮好人力資源市場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作用。著力加強服務窗口作風建設,塑造良好形象,提升服務水平。
【主持人】《意見》指出要加強市場監管基礎工作,這些基礎工作包括哪些方面?如何加強?
【張文淼】除了前面提到的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外,加強市場監管基礎工作也非常必要。一是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做好已發佈的人力資源服務標準的推廣應用,探索開展標準實施評價工作,發揮好人力資源服務標準的基礎性作用。要結合實際,有序開展地方標準制定和實施工作。鼓勵人力資源行業協會、服務機構制定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逐步建立健全人力資源服務標準體系。二是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平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全程信息化,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管理信息化體系。逐步實現與工商、勞動保障監察等信息系統的信息共享,提升監管效能。三是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市場監管工作機制,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隊伍特別是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充實監管力量。以市、縣兩級市場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為重點,紮實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優化公共服務、促進就業創業、窗口作風建設等方面的業務培訓,提高市場監管隊伍素質。加強宣傳引導和作風建設,推動市場監管隊伍創新工作理念和管理服務方式,積極適應新形勢下市場監管的新要求,樹立政治過硬、業務精湛、服務高效、作風優良的監管隊伍形象。
【主持人】有網友提出《意見》中要求要積極推進社會協同共治,那麼公眾是否可以參與其中?
【張文淼】《意見》中的社會共治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強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體責任。強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為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主體的地位和責任,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維護市場秩序,自覺抵制商業欺詐、惡性競爭等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自覺提高誠信自治水平,在守法經營、服務質量、營銷宣傳、售後服務、信息公示等各方面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其次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支持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自律、行業發展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提高市場監管的社會化水平。鼓勵行業協會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檔案,完善行業信用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行業協會開展信用評價、市場調查、諮詢培訓、監管效果評估,在事中事後監管的各個環節建立行業協會參與機制,推進監管執法和行業自律良性互動。 最後是鼓勵社會監督。引導勞動者、用人單位、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人力資源市場監督,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利用來信來訪、互聯網、舉報電話、新媒體等多種途徑,及時發現和查處人力資源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跟蹤投訴處理機制,加強對投訴的數據分析,對有多次投訴或不良評價的監管對象實施預警。最後一點也就是網友剛剛提到的,他們可以作為勞動者通過多種途徑參與到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督中來,我們非常歡迎網友的監督,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環境。
【主持人】下一步將如何開展工作?
【張文淼】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後監管是一項系統性、綜合性工作,我們將按照《意見》部署,著力抓好政策落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一是深化人力資源市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頂層設計,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在已有工作基礎上繼續簡政放權,優化流程,簡化程序,明確時限,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二是構建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和加強市場活動監管的制度體系,通過年度報告、誠信建設、隨機抽查、動態監測等措施,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監管手段,實現對人力資源服務各個環節和業態管理的全覆蓋,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三是加強綜合執法,構建日常監管與集中整治相結合的工作格局,嚴厲打擊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惡性競爭等活動,及時糾正招聘過程中的歧視、限制等行為。此外,我們正加快人力資源市場立法工作,力爭年內出臺《人力資源市場條例》,同時著手研究制定相關配套規章,形成與改革相銜接、與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體系,發揮好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市場管理提供依據和保障。
【主持人】再次感謝您接受訪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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