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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

2017-01-05 10:58 來源: 衛生計生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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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這是“十三五”時期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和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重大舉措,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一、《規劃》的起草背景

職業病防治工作事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強化行業自律和監督管理職責,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進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發生。《職業病防治法》實施以來特別是《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印發以來,職業病防治體系逐步健全,監督執法力度不斷加強,源頭治理和專項整治力度持續加大,用人單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違法行為有所減少,工作場所職業衛生條件得到改善,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明顯減少。但是,當前我國職業病危害依然嚴重,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不斷出現,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新挑戰。為此,按照《“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精神,依據《職業病防治法》,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國家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總局編制了本規劃。

二、《規劃》的主要特點

《規劃》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突出了戰略性、系統性、指導性、操作性,具有以下鮮明特點:

一是突出源頭治理的原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關鍵在於前期預防和源頭治理,《規劃》科學把握職業衛生發展規律,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以重點行業、重點職業病危害和重點人群為切入點,引導用人單位進行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強化從源頭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從根本上減少職業病的發生。

二是突出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規劃》突出強調了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應承擔的主體責任,確保工作場所作業環境有效改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序開展,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三是突出職業病防治全流程管理。《規劃》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分工,注重部門協調和資源共享,在具體工作指標和主要任務中均體現了防、治、保等職業病防治關鍵環節的有效銜接,有利於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和推動《規劃》順利實施。

三、《規劃》的核心內容

《規劃》首先闡述了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總結《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實施以來取得的成績,分析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挑戰,明確了“十三五”期間的工作定位。提出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依法防治、源頭治理和綜合施策的基本原則,明確了2020年總體工作目標和10個可量化的具體工作指標,主要任務及實施舉措如下:

一是強化源頭治理。開展全國職業病危害調查摸底。推廣有利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在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治理。

二是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措施控制效果評價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管理,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建立完善規範職業健康監護制度。

三是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力度。加強職業衛生監管網絡建設,大力提升基層監管水平。建立用人單位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並通報有關部門。

四是提升防治服務水平。完善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充分發揮好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作用。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五是落實救助保障措施。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督促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做好工傷保險與其他保障救助等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

六是推進防治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重點職業病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報告和管理網絡。規範職業病報告信息管理,提高部門間信息利用效率。

七是開展宣傳教育和健康促進。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創新方式方法,推動“健康企業”建設。

八是加強科研及成果轉化應用。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基礎性科研工作和前瞻性研究。開展重點技術攻關,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

四、《規劃》的落實

為保障《規劃》目標的實現,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責任、加大經費投入、健全法律法規和標準、強化人才隊伍建設等5個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區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完善責任考核制度,2020年組織實施終期評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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