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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31 16:02 來源: 陜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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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陜政辦發〔2017〕70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11日

陜西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提升全省政務公開工作整體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號),結合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以涉及群眾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領域為重點,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全面梳理公開事項,細化公開內容,強化公開平臺建設,探索高效便捷的公開方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考核的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和規範,全面提高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二、試點範圍

在國務院辦公廳確定的西安市未央區等7個試點縣(區)的基礎上,增加西安市灞橋區等22個市(縣、區、開發區、示範區、新區)(以下簡稱試點單位),同步開展試點工作。重點圍繞城鄉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交易、財政預決算、安全生産、稅收管理、徵地補償、拆遷安置、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環境保護、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法律服務、扶貧救災、食品藥品監管、城市綜合執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戶籍管理、涉農補貼、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市政服務等方面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單位及試點內容表》附後)。各試點單位在做好試點工作的同時,可以結合實際適當增加試點內容。

三、重點任務

(一)梳理匯總公開事項清單。各試點單位要深刻領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的精髓要義,準確把握政務公開的具體要求。對試點領域涉及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結合本級權力責任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進行全面梳理匯總,將工作業務相關內容以條目形式逐項分類,明確事項名稱,形成政務公開事項清單。事項梳理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除有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事項外,其餘事項均應列入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力求公開事項全面精準、分類科學、名稱規範、指向明確。

(二)編制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依照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對照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簡稱“五公開”)要求,逐項逐環節梳理公開內容,明確每一項公開內容的責任主體、規定時限、公開方式、公開程度標準等要素,每一項試點領域匯總編制一套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決策公開要重點落實決策前預公開、決策時會議公開、決策後政策文件及解讀材料公開要求;執行公開要重點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定期公佈工作進展和取得成效、後續舉措;管理公開要重點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全面公開相關的行政監管信息;服務公開要重點對試點領域中涉及的審批、服務事項,公開要素統一的辦事指南,公開辦事過程和結果;結果公開要重點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特別是發展規劃、政府工作報告、政府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結果。

(三)統籌用好各類政務公開平臺。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國辦發〔2017〕47號)要求,推進政府網站標準化、規範化、集約化建設工作,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中涉及的內容全部通過試點單位政府網站集中、統一、規範發佈。加強區域內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黨政移動客戶端等政務新媒體的協同聯動,充分發揮公示欄、便民服務窗口的作用,針對不同的受眾和不同的信息需求選擇合適的發佈手段,重大事項應採用全媒體發佈的形式擴大知曉。將試點工作與“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相結合,提升網上辦事大廳和實體政務大廳建設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四)建立政務公開工作規程。總結事項梳理、目錄編制、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管理等試點工作實踐經驗,建立規範性、操作性強的政務公開工作規程,納入行政管理工作全過程,清單中事項涉及的“五公開”和解讀、回應、評價等各環節都要按照規程操作執行。同時,嚴格落實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國家秘密的關係。

(五)探索試點工作特色亮點。各試點單位要立足基層政府直接聯絡服務群眾的實際,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公開要素、試點內容、體制機制、模式路徑、手段方式、宣傳推廣等方面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努力形成獨有的特色亮點,力爭試出新成效,總結好經驗。要通過開展社會評價或者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廣泛收集公眾對試點工作的評價意見,持續改進工作,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四、工作進度

(一)方案制訂階段(2017年8月)。各試點單位要圍繞貫徹落實試點任務制訂具體工作方案,于2017年8月底前報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和所在設區市政府備案。

(二)事項梳理階段(2017年9月—2017年10月)。各試點單位組織相關部門梳理政務公開事項,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于2017年10月底前報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和所在設區市政府備案。

(三)組織落實階段(2017年11月—2018年6月)。各試點單位統籌組織轄區內有關單位,按照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推進政務公開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項試點任務並形成工作總結。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7月—2018年8月)。各設區市政府要于2018年7月底前,對本地試點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總結,形成試點工作報告,報送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牽頭,組織省市相關部門,對試點單位試點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形成全省試點工作總體報告,經省政府同意後上報國務院辦公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試點工作在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指導下,由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具體負責協調督促,建立試點推進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定期檢查。省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和承辦處室,主動介入,加大對試點工作的指導推進力度,隨時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問題。各設區市政府要確定一位領導同志統籌負責,明確具體措施,支持各試點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協調市級各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強化對轄區試點單位試點任務落實情況的檢查督查。各試點市(縣、區、開發區、示範區、新區)政府(管委會)是試點工作的落實主體,行政首長對試點工作負總責,要確定一位主管負責同志,建立協調機制,加強工作力量,落實工作經費,按照試點工作的目標要求、內容進度,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工作交流。建立省市縣推進試點工作聯絡員制度,各設區市和試點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相關的溝通聯絡工作,于本方案印發5個工作日內將主管負責同志和聯絡員名單報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省政府門戶網站在首頁開設試點工作專題,集中展示各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情況。各試點單位要採取多種方式加強交流,促進相互學習借鑒。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要跟蹤了解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對試點單位的經驗做法組織交流。

(三)做好檢查評估。試點工作啟動後,各試點單位每兩周向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和所在設區市政府報送一次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各設區市政府每月向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報告一次協調推進情況、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省級各有關部門每月向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報告一次對試點單位的業務指導情況。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組織省級各有關部門定期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並通報檢查結果,對試點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將在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評估中予以加分。

附件:試點單位及試點內容表.pdf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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