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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護將強化政府責任

2018-01-26 07:30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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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護將強化政府責任
建立以打分排序制為基礎的綜合評價制度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曹衛星25日表示,耕地保護將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以及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負責,省長、自治區主席、直轄市市長為第一責任人。

曹衛星是在解讀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時作出上述表示的。該辦法要求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在耕地佔補平衡、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相關考核評價的基礎上綜合開展。

據了解,當前我國耕地後備資源不斷減少,實現耕地佔補平衡、佔優補優的難度日趨加大。但有些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的主體意識依然不強,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的情況依然存在。

“一個重要變化是把原來定性檢查方法,改為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曹衛星表示,辦法將原來對各省份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合格或不合格下結論,調整為以打分排序制為基礎的綜合評價制度。

據介紹,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耕地數量變化、耕地佔補平衡、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方面。辦法完善了對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與保護的考核內容,有利於發揮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的空間管控作用,控制城市用地規模盲目擴張。同時,實行了省域內耕地保護總量、耕地質量變化等的全面考核,以“算大賬”方式考核耕地保護責任的落實、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此外,考核將高標準農田建設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強調了耕地質量的評價與監測,有利於優質耕地不被佔用、中低等耕地質量提高。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副司長潘文博表示,辦法強化了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有責任就要有考核,有考核就要有問責。

此外,對於耕地保護完成好的地區,將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土地整治工作專項資金、耕地提質改造項目和耕地質量提升資金時予以傾斜。

據了解,下一步,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將進一步完善考核指標體系,確保各項考核指標有標準、可量化。按照工作部署,今年將適時開展“十三五”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期中檢查。(記者 黃曉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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