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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就《關於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進行解讀

2018-08-07 17:01 來源: 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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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近日,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就《批復》進行了解讀。

一、《批復》出臺的背景

發展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是推動外貿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發展。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拓展對外貿易,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推進貿易強國建設。2015年起,連續4年政府工作報告均提出促進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發展。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國務院分兩批在杭州等13個城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綜試區)建設。

商務部認真落實國務院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和地方堅持問題導向,加強頂層設計,開展制度、管理和服務創新,探索形成了以“六體系兩平臺”為核心的管理制度和12方面成熟經驗做法,並已面向全國複製推廣。綜合試驗區跨境電商成交額連續兩年增長1倍以上,現已成為外貿創新發展的新亮點、轉型升級的新動能、創新創業的新平臺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新載體。

跨境電商作為一種外貿新業態,仍處於高速發展期。在面向全國複製推廣成熟經驗做法基礎上,新設一批綜試區,有利於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新經驗新做法;有利於逐步完善促進其發展的監管制度、服務體系和政策框架,推動跨境電商在更大範圍發展;有利於培育外貿新動能,推進貿易強國建設。

二、《批復》的主要內容

《批復》明確,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瀋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貴陽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廈門市、唐山市、無錫市、威海市、珠海市、東莞市、義烏市等22個城市設立綜合試驗區。

《批復》強調,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新發展理念,複製推廣前兩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著力在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跨境電商發展新經驗、新做法。

《批復》要求,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積極深化外貿領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電商為突破口,大力支持綜合試驗區大膽探索、創新發展,在物流、倉儲、通關等方面進一步簡化流程、精簡審批,完善通關一體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進包容審慎有效的監管創新,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同時,要控制好試點試驗的風險。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先行先試任務,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機制。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努力在健全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體制機制、推動配套支撐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新進展、新突破。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商務部將按照《批復》要求,一是會同有關部門細化責任,指導地方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二是進一步做好統籌協調、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評估試點成果,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三是加快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推動完善適應跨境電商發展的體制機制,促進全國跨境電商健康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邊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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