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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訓明確分類管理原則:鼓勵培養興趣愛好 重點規範學科培訓

2018-08-22 21: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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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記者 胡浩)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依法規範、分類管理、綜合施策、協同治理等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有序發展的原則。

針對不同種類的校外培訓,意見提出分類管理的原則,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重點規範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挂鉤的行為。

意見就依法依規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審批登記、開展專項治理、強化日常監管等作出具體規定。意見明確,統籌學校、社會和家庭教育,既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又同步改進中小學教育教學,提高學校教育質量和課後服務能力。此外,意見還強調協同治理,強化省地(市)統籌,落實以縣為主管理責任。

校外培訓機構本應是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者”。但近年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應試傾向、超前超綱教學”等問題破壞了良好的教育生態。

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會長王佐書認為,校外培訓機構的發展應當有利於提高人的綜合素質,“在培訓學生的興趣、特長、素質教育等方面開創一片更好的天地,為培養出更優秀的人才做出貢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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