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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制度推進“陽光政府”執法“不枉不縱”

2019-01-04 18: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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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記者 王茜)針對隨意執法、抗拒執法等情況,我國將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等三項制度,確保“陽光政府”嚴格執法、不枉不縱,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

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4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進行了詳解。

劉振宇指出,行政執法是政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責任、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黨的十八大以來,行政執法總體上有很大改善,但隨意執法、執法不作為、執法不重視程序、違反法定程序也時有發生。同時也有部分人阻撓執法、抗拒執法,執法疲軟的問題不斷引起群眾的熱議。

據介紹,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陽光政府”,主動、及時地向社會公開執法信息,接受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在規範執法程序,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形式,對行政執法各個環節進行記錄,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在保障合法執法,使執法者不能越過權力的邊際。

這“三項制度”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對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具有基礎性、整體性、突破性作用,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政府公信力,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司法部將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建立細化的工作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評估,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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