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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就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有關情況答記者問

2019-02-02 16:50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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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教育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通知》下發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有媒體統計絕大部分受訪者認為小區配套幼兒園辦成普惠園會緩解“入園難”和“入園貴”問題。但也有個別自媒體誤讀為“民辦幼兒園將退出歷史舞臺”,您怎麼看?

國家一貫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園。2010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和2018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都明確提出:要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堅持公辦民辦並舉,著力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更多舉辦普惠性民辦園。普惠性幼兒園既包括公辦園,也包括普惠性民辦園。從現實看,各地在大力發展公辦園的同時,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2017年,民辦園數量佔幼兒園總數的比例已接近63%,但民辦園總量中普惠性民辦園只有43%左右。要實現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到2020年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80%的目標,破解“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必須繼續按照公辦民辦並舉的要求,在大力發展公辦園的同時,積極扶持和引導更多的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但不是要求所有民辦園都要辦成普惠性民辦園,舉辦者可以選擇辦成營利性幼兒園,滿足家長不同的選擇性需求。

因此,可以肯定地説,民辦園不僅不會退出歷史舞臺,相反,政府還會繼續加大扶持力度,鼓勵社會力量辦園,積極引導和扶持更多的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2.這次治理工作會不會影響小區配套幼兒園以外的民辦園?

小區配套幼兒園是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必須配套建設的公共服務設施,屬於一種公共教育資源,應當面向大眾提供普惠性服務,但這一政策在很多地方沒有得到嚴格落實。這次主要是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不到位、建設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問題進行治理,非小區配套幼兒園不在這次治理範圍之內。舉辦者在小區之外其他場所舉辦的幼兒園,可繼續按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依法依規辦園,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3.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治理涉及多個環節,情況也不盡相同,怎樣才能把這次治理工作做好?

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家門口就近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做好這次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是擴大城鎮普惠性資源,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入園遠”的重要舉措,是實現老百姓幼有所育期盼的一件大事。這次治理涉及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和辦園等多個環節,《通知》對各環節都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工作要求。考慮到各地各園的情況不盡相同,《通知》明確要求:針對摸底排查出的問題,從實際出發,認真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議”“一園一案”的要求逐一進行整改。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細化政策措施,涉及到一些具體操作性問題,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政策規定,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理意見,確保治理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取得實效。教育部、住建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總結經驗,加強指導。同時,推動各地落實《若干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和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對保教質量和普惠實效的動態監管,讓老百姓的孩子不僅“有園上”、“上得起”,還能“就近上”、“有質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