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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穩起步——證監會和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談相關改革

2019-02-27 21: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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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 題:推動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穩起步——證監會和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談相關改革

新華社記者 劉慧、潘清

作為資本市場改革的“牛鼻子”,設立科創板和註冊制試點改革的進展情況備受關注。科創板與資本市場其他板塊的改革關係怎麼處理?註冊制和核準制有什麼主要區別?科創企業什麼時候能登錄科創板?……針對這些問題,證監會和上交所有關負責人27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進行了回應。

科創板對於資本市場各項改革推動非常大

“這項工作做好了,對於資本市場的各項改革都是非常大的推動,需要堅決穩步推進。”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説,科創板不是一個簡單的“板”的增加,它的核心在於制度創新,同時增強資本市場對實體經濟的包容性,更好地服務具有核心技術、行業領先、有良好發展前景和口碑的企業,通過改革進一步完善支持創新的資本形成機制。

易會滿介紹,設立科創板和試點註冊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方向,在發行、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個環節進行制度創新,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發揮科創板改革試驗田的作用,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他表示,證監會將認真地評估推出科創板以後改革創新的效果,並統籌推進創業板和新三板的改革,更好地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服務。

註冊制和核準制“大有區別”

作為資本市場核心基礎制度,註冊制在探索過程中和主板現行的核準制有哪些主要區別?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指出,相比核準制,註冊制試點對上市企業的“硬條件”有所放鬆,同時搭配更加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是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一個核心內容”。

註冊制試點過程中,還要實行市場化的發行承銷機制。新股的發行價格、規模、節奏都要通過市場化方式決定,這與核準制有重大區別。此外,科創板的包容性在提升的同時對仲介機構的責任進一步強化,“這樣才能保護投資者利益”。也要求審核人員對報送材料和相關披露信息合理懷疑,充分問詢,嚴格把關。

試點註冊制還將推動配套措施的完善,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並探索完善與註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推動解決資本市場違法成本過低等問題。

市場化改革需要市場各方合力

在談到改革過程中如何更好發揮市場機制時,易會滿坦言,要把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做好,需要市場參與各方齊心協力。

以保薦、投行機構為例,易會滿表示,改革對一家投行的核心競爭力——定價能力、銷售能力是很大考驗,也擔心現有的境內投行機構經驗儲備還不是太豐富,如何提升這方面的能力,需要券商、投行機構做充分準備。

與此同時,發行人如何充分地披露信息,會計師、審計師、律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如何加強職業操守,為市場提供專業客觀的服務都需要進一步加強完善。

易會滿説:“如果把這些因素都解決好、提高好,我們金融的軟環境、軟實力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市場參與各方會出現脫胎換骨的變化。”

把握好“增量”與“存量”關係 不會“大水漫灌”

著眼于“增量”的科創板,會不會對“存量”市場産生影響?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科創板在研究論證過程中已經高度關注這個問題,並在投資者適當性等一系列制度、規則層面作了相應安排。

對於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是否“意味著大量企業可以寬鬆上市”的擔憂,李超表示,科創板有嚴格的標準和程序,並非“隨便誰想上市就可以上市”。與此同時,科創板的市場機制中包括了市場約束,監管部門、仲介機構、發行人、投資者各方歸位盡責,相信科創板不會出現“大水漫灌”的局面。

李超透露,為使科創板能夠按照預期平穩落地,下一步還有幾項重點工作要做,包括制定完整、合理、有效的制度規則體系,技術系統的準備,市場組織工作等。他同時表示,科創板準備上市的企業不確定性較大,科創板一系列制度創新也需要磨合期、試驗期,對於方方面面可能出現的問題,希望市場各方能給予一定的包容和寬容。

後備企業數量適當 尚無“首批名單”

上交所理事長黃紅元透露,6項配套規則的公開徵求意見已于20日結束,下一步上交所將在證監會統籌指導下作必要修改,履行報批程序後很快會公佈實施。

對於頗受市場關注的“儲備資源”,黃紅元明確表示目前科創板尚無“首批名單”。他同時表示,交易所對科創企業儲備情況進行了摸底,符合科創板定位和準入條件的企業中,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製造、新材料領域的企業相對較多。但總體來看,科創板可以上市企業“數量適當”,不太可能出現大批量的集中申報。

黃紅元透露,規則公佈後交易所將啟動受理工作,但第一家公司何時掛牌還取決於企業及投行的準備情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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