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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併實施

2019-03-26 10:04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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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併實施
負擔不增 待遇不變 手續簡化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3月25日下午,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就該政策做了介紹,他指出,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併實施,並非取消生育保險,而是和職工醫保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不增加單位和個人繳費負擔,參保人待遇不變,手續更加簡化。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2018年,我國生育保險參保人數為20435萬人,全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756.02億元。

《意見》提出了“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險種仍然保留。陳金甫強調,《意見》不是取消生育保險,“五險”不會變成“四險”,只是從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減輕單位和參保人員負擔、提升基金共濟能力、規範運行的角度,進行管理層面上的兩項保險合併實施。

按照《意見》,兩險合併實施實行“四統一、兩確保”的政策措施。“四統一”是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兩確保”是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確保制度可持續。

陳金甫透露,按照《意見》規定,要求2019年底實現兩項保險合併實施。預計今年各地市將出臺實施方案,做好政策落實。陳金甫説,由於職工醫保參保人直接參加生育保險,不僅沒有增加小微企業參加生育保險的難度,相反因為手續簡化,消除了政策障礙,有助於提升參保覆蓋面,提高管理服務能力。(記者 李紅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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