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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新政出臺——堅持“扶優扶強” 破解“補貼依賴”

2019-03-27 07:30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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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在整車、關鍵零部件等方面的技術水平持續提高,産業綜合競爭力明顯提升,已由起步期進入成長期

實踐證明,補貼政策動態調整機制,能夠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産業做優做強做大,提升競爭力,實現産業高質量發展

3月26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根據新能源汽車規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補貼政策退坡退出的規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補貼標準,促進産業優勝劣汰,防止市場大起大落。《通知》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

2009年以來,中央財政開始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部經濟建設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産銷規模快速增長,2018年産銷分別達127萬輛和125.6萬輛,同比增長59.9%和61.7%。新能源汽車整車、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水平持續提高,産業綜合競爭力明顯提升,已由起步期進入成長期。

隨著新能源汽車産業規模的迅速擴大,産業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包括長期執行補貼政策導致一些企業形成“補貼依賴症”,産業競爭力不強;消費應用環境仍需改善,一些地方對使用環節投入不足,充電等配套基礎設施不健全;地方保護仍然存在,不利於形成統一、公平的競爭環境,不利於推動産業做大做強。

“財政政策對推動新能源汽車産業創新發展具有積極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實踐證明,補貼政策動態調整機制能夠積極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做優做強做大,提升競爭力,實現産業高質量發展。”上述負責人表示,此次政策調整的主要思路是,發揮補貼政策基礎性、導向性作用,實現新能源汽車産業的戰略轉型。通過精準施策、系統調整,集中支持優勢産品和核心技術産業化,形成技術創新引領下的經濟增長點。

四部門同時發佈《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産品技術要求》,優化技術指標,堅持“扶優扶強”。按照技術上先進、質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則,適當提高技術指標門檻,保持技術指標上限基本不變,重點支持技術水平高的優質産品,同時鼓勵企業注重安全性、一致性。主要是:穩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要求,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

這位負責人介紹,本次調整旨在加大補貼退坡力度,分階段釋放壓力。按照2020年以後補貼退出的制度安排,為了使新能源汽車産業平穩過渡,採取分段釋放調整壓力的做法,即2019年補貼標準在2018年基礎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這一退坡比例與當前整車綜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適應。”

新政策還完善了清算制度,以提高資金效益。現行政策規定,運營車輛申請補貼清算需滿足2萬公里行駛里程。部分企業反映清算時間長、資金佔用壓力大。為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新政策規定:從2019年開始對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後即預撥一部分資金,滿足2萬公里後再予以清算。

該負責人表示,考慮到新能源汽車技術改造和升級的週期,消化庫存産品需要一定時間,為避免對企業産銷産生大的影響,繼續設置政策過渡期。為促進燃料電池汽車産業加快發展,進一步推動公交車行業轉型升級發展,目前財政部等部門正在研究支持燃料電池汽車和加快推廣新能源公交車的政策措施,將按程序報批後另行發佈。(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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