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從“汽車廢、零件廢”到“汽車廢、零件用”

2019-05-10 08:12 來源: 光明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從“汽車廢、零件廢”到“汽車廢、零件用”
——我國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迎新規

截至2018年,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27億輛,其中汽車2.4億輛。如果按照10年以上或者行駛公里數計算,或根據國際報廢率5%推算,我國將在2020年後迎來機動車的報廢高峰,報廢車市場的容量和空間也將迅速增長,迎來千億元市場。

近日,國務院公佈《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2001年頒布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進行全面修訂和升級。司法部、商務部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消除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的法律障礙,切實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過程中環境保護的力度;統籌安全和發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在這部行業新規的引領下,我國報廢機動車産業發展將迎來新機遇。

清除法律障礙 推動零部件再製造

據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報廢車分會秘書長張瑩介紹,當前發達國家的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利用率達45%,個別零部件可達80%的再製造率,而我國不足10%,同國外相比差距較大。

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被稱為報廢汽車的“五大總成”。一直以來,維修市場對再製造發動機、變速器等汽車關鍵總成的需求迫切,而我國規定拆解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只能作為廢金屬交售給鋼鐵企業作為冶煉原料,這成為限制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水平提升的痛點。

為適應循環經濟發展的需要,《辦法》在明確規定國家鼓勵特定領域的報廢機動車提前報廢更新的同時,允許將符合再製造條件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售給具備再製造能力的企業經過再製造予以循環利用,消除了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的法律障礙。

“這對整個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來説,無疑是久旱逢甘露。”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洧表示,大量的高附加值汽車零部件將有機會走出熔爐,走進“新崗位”,“汽車廢、零件廢”將轉變為“汽車廢、零件用”,也將為整個汽車行業的綠色發展樹立新模式。

為了確保安全,《辦法》規定不具備再製造條件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仍應作為廢金屬交售給鋼鐵企業作為冶煉原料;同時,規定國務院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應當建立回收信息系統,確保拆解的零部件來源可追、流向可查、風險可控。

《辦法》提出,“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産安全等強制性國家標準,能夠繼續使用的,可以出售,但應當標明“報廢機動車回用件”。張瑩指出,從消費市場的需求看,“回用件”的市場尚未被完全釋放,此條將對未來市場創造較大的挖掘潛力,也符合産業發展路線。

針對拼裝車問題,《辦法》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裝機動車,禁止拼裝的機動車交易。

釋放市場活力 實現多方共贏

以往,地方政府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管理差異較大。一些地區對企業數量嚴格控制,優質企業進不來,落後企業出不去;還有一些地區對企業審批過於寬鬆,企業數量過多,良莠不齊,造成惡性競爭,不利於行業健康發展。

此次《辦法》貫徹“放管服”改革思路,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許可,不再對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實行特種行業管理,實行“先照後證”;保留了企業資質許可制度,同時不再搞簡單的總量控制,刪去了註冊資本、場地面積、從業人員數量等實際意義不大的條件。

李洧認為,此舉將使市場競爭更加充分和公平,有利於各種優質資本進入行業,真正釋放市場活力。他表示,在放開總量控制的同時,政府部門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管,嚴防一哄而上導致的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辦法》還摒棄了廢車收購價格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計價的方式,規定由市場主體自主協商定價,加上允許“五大總成”再製造,李洧認為,這將提升報廢機動車回收殘值和消費者的交車積極性,實現消費者、拆解企業、再製造企業三方共贏。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涉及商務、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多個部門,《辦法》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等多部車輛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有機銜接,將管理重點集中在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的規範經營和操作、企業安全環保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面,同時明確了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在管理模式上,《辦法》建立和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為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加強部門協同合作,重在事中事後監管。

綠色回收 嚴守環保底線

環保問題一直是拆解行業的管理重點,一些環保意識差的小企業隨意排放廢油液和處置廢棄物,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在此次《辦法》的修訂中,格外注重“環保利劍”的作用,增加了企業在存儲場地、設備設施、拆解操作規範等方面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內容。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可吊銷資質認定書,對企業形成了有力的約束。“綠色回收,標準先行”,為配合《辦法》實施,同步修訂《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範》(GB 22128),全面落實《辦法》中加強安全環保要求的精神,在企業選址、場地、人員、拆解、存儲等諸多涉及環保方面的要求進行了強化。

李洧認為,《辦法》實施將改變公眾心目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臟亂差”的傳統印象,向社會展示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綠色、轉型發展的新氣象。 (記者 靳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