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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2019-07-15 20:18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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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校外線上培訓健康有序發展 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就進一步規範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動進行了部署。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總體思路、主要舉措是什麼?如何理解審查備案、排查整改、日常監管等政策設計?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

1.記者:社會各界對規範校外線上培訓十分關注,請介紹一下《實施意見》制定出臺的背景。

答:一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指出,一些校外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髮展規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增加了學生課外負擔,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甚至擾亂了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社會反響強烈。良心的行業不能變成逐利的産業。對校外培訓機構要依法管起來,讓校外教育培訓回歸育人正常軌道。這為規範校外線上培訓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時,國務院辦公廳去年印發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對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進行了全面部署,特別強調要做好線上教育的監管工作。

二是當前校外線上培訓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去年以來,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應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訓從線下向線上迅速發展,為中小學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樣化、個性化教育服務。同時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有的培訓平臺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與學習無關的遊戲等內容;二是有的培訓內容以應試為導向,超標超前,不符合教育規律;三是學科類培訓者素質參差不齊,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學能力;四是有的培訓預付費過高、合理退費難,用戶消費風險大。這些問題影響了校外線上培訓質量、增加了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人民群眾反應強烈,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規範。

2.記者:國家鼓勵發展“互聯網+教育”,校外線上培訓又是新興業態,針對這種情況如何開展規範,請談一談這次規範的總體思路。

答:規範校外線上培訓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既要堅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減輕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又要適應“互聯網+教育”戰略,對新興業態採取積極審慎的態度,通過規範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具體來講要做到“四個堅持”。

一是堅持育人為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發展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推動校外線上培訓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斷提高培訓的科學性、規範性和適宜性,助力學生的成長髮展。

二是堅持依法規範。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細化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促進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加強行業自律,依法依規予以規範,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是堅持協同治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教育、網信、電信、公安、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堅持改革創新。立足信息化時代大背景,吸收借鑒校外線下培訓機構管理經驗,“用互聯網的方法解決互聯網的問題”,採取“互聯網+監管”新模式,按照備案審查、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加強監管的流程,有計劃、分步驟開展規範工作,積極穩妥推進。

3.記者:如何準確理解規範的工作目標和主要措施?

答: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工作目標既立足當前,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著眼長遠,構建長效機制,保障校外線上培訓有序發展。具體講,工作目標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第二階段,到2020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國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學監管、培訓有序開展、學生自主選擇的格局,為今後科學規範管理打下堅實基礎。

《實施意見》結合線上培訓的特點,以規範工作的開展流程為主線,強調各環節工作具體做法,並對各環節工作提出了明確的時間要求,突出操作性,主要包括實施備案審查制度、開展排查整改和健全監管機制三個方面的措施。

4.記者:規範線上培訓涉及很多環節,請介紹一下相關的流程和要求。

答:首先是提交材料。2019年10月31日前,已開展校外線上培訓的機構通過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向住所地所在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備案材料,申請備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核實。

其次是開展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對在本省(區、市)申請備案的校外線上培訓開展排查,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培訓機構開展相應的自查。

三是進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經排查發現問題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按整改意見進行整改,並重新提交相關材料。

在以上工作的基礎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網信、電信、公安、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建立備案審查制度、黑白名單制度,逐步實現監管的常態化。

5.記者:規範線上培訓活動日常監管很重要,監管的重點是什麼?包括哪些方面、有何具體要求?

答:日常監管重點主要針對當前校外線上培訓存在的突出問題,從5個方面做出了規定,既指明了方向,又明確了底線要求,努力實現培訓內容健康、時長適宜、師資合格、信息安全、經營規範。

一是在培訓內容方面,要求傳播正確價值觀,在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等方面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要求,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得包含淫穢、暴力、恐怖、賭博以及與學習無關的網絡遊戲等內容及鏈結等。課程設置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能力,學科類課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

二是在培訓時長方面,要求培訓機構根據學生年齡、年級合理設置課程培訓時長,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注重保護學生的視力;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保障學生足夠的睡眠時間。

三是在培訓人員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師資隊伍相對穩定,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保障培訓質量。

四是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要求,落實三項安全保護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做好信息和數據安全防護,防止洩露學生隱私。

五是在規範經營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財務和資産管理的規定,在培訓平臺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不得收取超過60課時或3個月的費用。提供格式合同,鼓勵建立第三方賬戶監管機制,降低群眾消費風險,保護群眾利益。

6.記者:據了解,校外線下培訓的準入實行縣級審批、先證後照,取得辦學許可是前置條件。目前《實施意見》對校外線上培訓採用備案審查制度,對線上線下培訓區別對待、採取不同的方式是如何考慮的?

答:這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線上線下培訓的不同特點採取的有針對性的措施。開展校外線下培訓需要經過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並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才能開展培訓。實施備案審查制度與線下培訓機構的審批制度不同,這主要考慮了線上培訓扁平化、覆蓋廣、規模大、變化快等特點,由縣級審批改為省級備案,減少了中間環節,提高了監管層級,一方面是考慮到省級審查力量較強,能夠保障審查的權威性、科學性和規範性,另一方面也有助於減輕企業負擔,提高信息透明度。依託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開展備案及日常管理工作是“互聯網+監管”的有益嘗試,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進互聯網監管方式的要求,也可以為教育行政部門、企業、學生和家長提供便利。

7.記者:如何將《實施意見》中提到的各項規範性要求落到實處?“互聯網+監管”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根據互聯網和線上培訓的特點,“用互聯網的方法解決互聯網的問題”,採取“互聯網+監管”新模式,是各項規範性要求得以落實的重要保障。一是建平臺。建設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為各省開展備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撐。二是建機制。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在平臺上及時公佈培訓機構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實現動態監管。三是存信息。要求培訓機構將培訓內容和培訓數據信息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學的影像須留存至少6個月,用戶行為日誌留存1年以上,保障監管有據可查。

同時,《實施意見》也明確了相應的處罰辦法,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培訓機構,要求限期整改,對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聯合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視情節暫停或停止培訓平臺運營、下架培訓應用、關閉微信公眾號(小程序)、依法進行經濟處罰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